邱瓈寬、楊智明主張,裴祥泉2015年1月21日立下遺囑「我孤家寡人,沒家庭,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曾表明不將遺產留給妹妹、弟弟等人。邱、楊並指裴祥麟多次和裴祥泉爭吵後,心生不滿,直接將裝有排泄物的垃圾桶,放在距離裴祥泉頭部5公分的桌上,讓裴祥泉臭氣熏天。
2人更指控,裴的手足裴祥麟、裴祥雲、裴祥風與裴祥泉很少往來、感情疏遠,3人除不知道裴祥泉生前是虔誠的佛教徒,還在舉辦喪禮時,要求使用基督教儀式、骨灰罈等,也不願意支付單獨清洗大體的費用,甚至在知道喪禮不收奠儀時,把喪禮、追思會等事務全部推給他們。
裴祥麟3人則反指,邱瓈寬、楊智明與裴祥泉沒有血緣關係,2人卻拿著來歷不明的遺囑,偷偷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干擾他們繼承遺產,且在哥哥住院期間不讓他們試探、接觸,至今連哥哥的骨灰,都不知被2人放到哪裡。
台北地院認為,裴祥麟、裴祥雲、裴祥風3人年紀均已超過60歲,知道裴祥泉生病住院或需要簽署同意書時,都會立即探視、協助,可見手足之情還存在,法官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裴的手足對裴祥泉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判邱、楊敗訴。可上訴。
裴祥泉2015年5月病逝,享壽73歲,而他沒有結婚生子,按照法律規定,妹妹裴祥麟、弟弟裴祥雲、裴祥風可繼承遺產,但裴祥泉留下代筆遺囑稱:「…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楊智明)30%,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遺囑見證人則為漢星公司員工陳羿彣(兼遺囑代筆人)、謝雅玲,遺囑執行人指定為邱瓈寬。
裴祥泉的妹妹裴祥麟質疑代筆遺囑的真實性,認為她與弟弟才具有繼承權,提民事訴訟主張代筆遺囑無效,台北地院先前認為見證人的資格有問題,不符合代筆遺囑規定,一審判遺囑無效,全案上訴高院審理中。至於邱瓈寬挨告刑事侵占、偽造文書等罪,檢察官已將邱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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