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今天晚間發布新聞表示,媒體報導自今年2月18日迄今,發現多具海上浮屍,經警察機關及海巡機關清查,確認身分者計16人,包括9名台灣籍國人以及7名越南籍死者,另有4名死者身分尚待比對確認。
其中,9名台籍國人,被發現地點各異,並非均在海上,經檢察官相驗調查,或有目擊證人、或有監視畫面、或遺留書信等證據,確認死因有自為、意外落水疾病死亡,查無他殺嫌疑,且9名死者死因並無關連,死者家屬對死因也無意見,至外界對死因有所臆測,均與客觀事實不符。
高檢署也就這9名死者性別、發現時間、發現地點進行分析,分述如下:
1、女,112年2月23日,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沙灘
2、男,112年2月27日,桃園市大園區漁港路防風林內
3、男,112年3月2日,桃園市大園區許厝港濕地埤塘
4、女,112年3月4日,桃園市觀音區保生社區海邊
5、男,112年3月4日,嘉義縣東石鄉鰲鼓濕地
6、女,112年3月8日,基隆市大武崙東北方1.9浬
7、男,112年3月10日,高雄市茄萣區濱海公園旁
8、男,112年3月11日、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漁港
9、女,112年3月26日,臺東市小野柳露營區岸際礁岩區
至於7名已確認身分的越南籍死者,以及4名身分不明之死者,已由各轄管檢察署檢察官相驗遺體,並囑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驗,以確認死亡原因。
高檢署表示,依據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供資訊,刑事警察局已掌握疑似集體偷渡來台的14名越南民眾名單,將由越南家屬提供檢體供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比對,以確認本案越南籍死者之身分。
高檢署表示,高檢署對於報載「岸際浮屍」事件,十分重視,特別在今日召集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桃園、台中、彰化、雲林、台南、高雄、橋頭地方檢察署等機關代表,召開研商會議,討論後續偵辦方向、證據蒐集及相關機關協力事宜,並成立「岸際浮屍事件聯繫平台」,平台成員包括高檢署署、各轄管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等相關機關,由高檢署督導各轄管地方檢察署積極追查這些越南籍死者之落海原因,並蒐集相關證據,查明真相,追訴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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