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田在下午近2點40分時,在律師陪同下步入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會擔心被羈押嗎」等問題,均不發一語。

而法官下午3時開庭40分鐘後,裁定1500萬元交保,到了4點10分就有一名黑衣女子帶著本票為他辦保。蕭景田約於傍晚5點40分步出法院,對於媒體詢問身體還好嗎?有沒有話要說、檢方又提抗告了,均不發一語,隨後坐上座車離去。

 

蕭景田交保離去不發一語。彭欣偉攝
蕭景田交保離去不發一語。彭欣偉攝

法官裁定指出,蕭景田雖否認犯行,但依照檢察官目前扣案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詞,已足以認定蕭景田違反《選罷法》行賄罪嫌疑重大,因此沒有夠串及滅證的狀況;此外,他雖在搜索當天翻牆逃走,但也在數日後到地檢署自行報到,也因此沒有羈押必要,裁准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和本案相關共犯、里長、候選人接觸交談。

蕭景田的律師開完庭後,僅透露法院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15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至於蕭景田的身體狀況如何,律師不願透露,僅表示由法院說明。

不過檢方對交保結果不滿,再度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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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源於今年參選台北市第14屆議員第1選舉區(士林、北投)的林杏兒,當選後被查出樁腳曾繁川涉嫌以6000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買票,請託選區內的里長幫忙拉票支持林杏兒,蕭景田則疑為幕後出資者。

士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官發動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曾繁川、蕭景田,另傳喚30多名里長,但蕭景田卻在調查官登門搜索時翻牆落跑,上月29日被發佈通緝,直到本月3日中午才在律師陪同下到案,檢察官認為他涉賄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但法官裁定800萬元交保。

檢方不滿,認為他在案發後先是逃逸,到案後說詞又避重就輕,顯然畏罪避刑,有逃亡或勾串滅證風險,且他有翻牆逃亡事實,再參酌其工作、資歷等,認為他仍有逃亡可能,因此提起抗告,高院認為原交保裁定理由不完備,撤銷發回更裁。

林杏兒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翻攝林杏兒臉書
林杏兒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翻攝林杏兒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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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景田1500萬交保!檢方再抗告 結果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