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緣於2022年間,林男涉嫌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剽竊由高點公司出版的「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內容,另擅自重製為考研參考書「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並以一本520至580元價格於蝦皮賣場兜售,後遭高點公司發覺有抄襲情事,雙方因而對簿公堂。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林男著作與高點公司所出版的參考書,兩者內容有高度相似,且就林男提出的著作檔案,無從證明其製作時間點較早,一審依犯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外,在刑事附民事訴訟中,法官也判林男須賠36萬1350元,均可上訴。
然而,自陳為碩士在學生的林男不僅始終否認犯行,審理期間更曾假以告訴代理人名義簽名,向法院寄發撤回告訴狀1紙,事後遭承審法官察覺有異,另行去函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今日偵結,認定林男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