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杏兒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翻攝林杏兒臉書
林杏兒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翻攝林杏兒臉書

高院裁定指出,蕭景田雖否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但依據他的供述及檢察官扣押物證、監聽譯文事證,足以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

另外,蕭景田在檢方偵訊及士林地院日前訊問時,供述前後不一,且有避重就輕之嫌,與相關證人的證詞也有許多差異,有規避卸責的情形,因此檢察官抗告主張他有再次逃亡或勾串證人、滅證之虞,並非毫無依據,有必要重新斟酌審查是否應該羈押。

 

高院認為,本案仍在偵查階段,共犯及證人眾多,關於共犯分工、犯罪模式等情節還沒釐清,是否能夠以交保代替羈押,士院原裁定沒有妥適說明,另外,衡量蕭景田的資力及人脈關係,士院以800萬元准他交保,是否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及審判順利進行、抑制蕭男逃亡或避罪動機,也應該再詳加審酌,基於以上理由,撤銷士院原裁定,發回重新審理是否羈押蕭男。

全案源於今年參選台北市第14屆議員第1選舉區(士林、北投)的林杏兒,當選後被查出樁腳曾繁川涉嫌以6000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買票,請託選區內的里長幫忙拉票支持林杏兒,蕭景田則疑為幕後出資者。

士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官發動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曾繁川、蕭景田,另傳喚30多名里長,但蕭景田卻在調查官登門搜索時翻牆落跑,上月29日被發佈通緝,直到3日中午才在律師陪同下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他涉賄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但法官裁定800萬元交保。

檢方不滿,認為他在案發後先是逃逸,到案後說詞又避重就輕,顯然畏罪避刑,有逃亡或勾串滅證風險,且他有翻牆逃亡事實,再參酌其工作、資歷等,認為他仍有逃亡可能,因此提起抗告。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蕭景田1500萬交保!檢方再抗告 結果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