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田今天約於中午在律師陪同下,自行前往士林地檢署報到,他身穿牛仔褲、藍色長袖帽T,檢察官傍晚開庭後,考量曾男違反《選罷法》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蕭景田於深夜近11時許交保離去時,面對媒體詢問有用現金買票嗎等問題,均不發一語,僅揮手點頭示意,隨即搭上車離去。
林杏兒今年參選台北市第14屆議員第1選舉區(士林、北投)議員,沒想到當選後,她的樁腳曾繁川被查出涉嫌以6000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買票,請託選區內的里長幫忙拉票支持林杏兒,蕭景田則疑為幕後出資者,捲入其中。
士林地檢署日前以被告身分約談曾繁川、蕭景田,並傳喚30多名里長,曾男經檢察官複訊後,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諭令5萬元交保,其餘里長作證後請回,但蕭景田未到案遭通緝,今天中午才自行到案。至於林杏兒被依證人身分約談後請回。
根據《選罷法》規定,地檢署或選舉機關必須在當選公告30天內,對不法選舉之當選人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士林地檢署考量林杏兒的樁腳涉賄,上月30日對林女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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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景田1500萬交保!檢方再抗告 結果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