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的讀者問:

朋友拉我加入投資群組,入群後群組管理員說,只要先匯5000元,就會報股市明牌給我,但我匯款後,卻沒收到任何訊息,我要求退款,並依對方要求提供帳戶,對方也把錢會還我了,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沒想到1個月後我收到警方的約談通知書,說有人告我詐欺,我才知道對方拿我的帳戶去詐騙別人,退給我的5000元,其實是別人被騙匯進來的,我該怎麼向警方解釋?會被起訴嗎?我也因為這件事情帳戶被凍結,要到什麼時候才會解凍?

律師洪可馨答:

讀者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應該是因為此案件被定案成洗錢及詐騙集團的案子,所以會將有關本案有金額流向的帳戶都列為警示帳戶。通常類似的案子都會有很多受害者,受騙的原因以及匯款的帳戶也是五花八門。

依據讀者所述,您的帳戶應該是被群組管理員拿去當詐騙的人頭帳戶,而要解釋您的狀況,首先要盡量把您跟對方的對話紀錄保留,並完整的截圖當作證據,因為依據實務上對人頭帳戶的處理方式,一般來說會認為金融帳務資料屬於較為私密且重要的資料,經過政府各種反詐騙的宣導,應不得任意將這些資料提供與他人。

 

洪可馨認為讀者提供相關對話證據給檢警應該會有轉圜空間。洪可馨提供
洪可馨認為讀者提供相關對話證據給檢警應該會有轉圜空間。洪可馨提供

但讀者的狀況是因為要求對方退錢的關係,所以才提供帳戶給對方,讀者本身與對方沒有任何財務或工作上的交集,除了帳號資訊以外,並沒有將存摺或是印章出借給對方,更不知道他將您的帳戶作為詐騙他人匯款所使用,基於上述原因,沒有要與對方一同詐欺他人的意思,更無與對方有任何犯罪行為的聯絡,且匯入讀者帳戶的該筆金額,也是對方當初答應要返還給您的金額,因此您才沒有對此筆匯入的金額有所懷疑。若將上述的狀況及相關證物提供給檢警並解釋清楚後,也許仍有轉圜的空間。

另外,警示帳戶的解除基本上要等到本案告一段落或是2年期滿後,才有辦法解除,若您獲判無罪或是獲檢方不起訴後,可持法院的判決或處分書等相關文件,到警察局進行辦理解凍。(法庭中心/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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