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蘇怡寧離開北檢時,《壹蘋》記者上前詢問:「蘇先生,你是不是為了上次逃漏稅的事情來開庭的嗎?」蘇怡寧見到有記者採訪開始左閃右閃,不發一語,他的隨行人員則貼身靠近記者,意圖阻擋記者採訪,連律師都加入阻擋行列,並一路護送他上車。

蘇怡寧的妻子陳君蕙在偵訊結束後先搭上車,隨後蘇怡寧再搭上車一起離開。呂志明攝
蘇怡寧的妻子陳君蕙在偵訊結束後先搭上車,隨後蘇怡寧再搭上車一起離開。呂志明攝

婦產科名醫蘇怡寧創立禾馨診所及慧智基因公司,搖身成為身價逾10億元的企業家,但錢多了卻與家人關係不佳,之前才被父親告遺棄,雖然獲不起訴,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的親妹妹又告發他涉嫌逃漏稅。

蘇怡寧的妹妹指控,在2005年2006年間,她明明旅居美國並沒有在台灣工作,也沒提供勞務或實際從哥哥創辦的訊聯公司取得報酬,哥哥竟指示不知情的訊聯公司,說她是公司技術團隊成員,由訊聯開立2年總金額130萬6905元的技術顧問費的扣繳憑單給她,因此認為蘇怡寧拿她充當人頭來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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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收案後發現,2005年逃漏稅的部分,因為適用修正前《刑法》的追訴權時效規定,追訴權時效為10年,因此2005年的部分就算涉及不法,但犯罪完成時間為2016年5月31日,由於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因此處分不起訴。

至於2006年的部分,蘇怡寧到案辯稱,因為當時他的研發團隊時常往返國外進行交流,他的妹妹因為有幫忙安排機票、住宿等事宜,基於照顧,有支付現金費用給妹妹,因此才會用她的名義申報,不過因為時間久遠,當年的資料早已不在。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由於蘇怡寧的妹妹告發的資料,僅提出200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未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她告發的內容,另外函詢台北國稅局,也查出2006年度申資料已超過資料保存年限,檢察官另函詢訊聯公司,該公司也函覆2006年所開立的扣繳憑單,已逾保存年限,早已依程銷毀。

由於蘇怡寧堅稱沒有逃漏稅,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蘇涉及逃漏稅,因此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檢察官也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但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事證尚待釐清,蘇怡寧是否有用人頭逃漏稅必須查加以清查,因此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北檢收案後找了調查局北機站合作,在分析相關卷證資料後有重大突破,檢察官昨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傳喚蘇怡寧、陳君蕙夫婦到案,並在晚間移送北檢,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為尚有事證待釐清,在今天凌晨暫先將2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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