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婦拿走2串衛生紙

去年8月19日凌晨李姓女子將兩串好市多衛生紙放在機車旁,卻不翼而飛,李女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衛生紙是被一名林姓阿嬤(67歲)拿走,警方立刻前往阿嬤住家查訪,但當時無人應門;20日上午9時許,阿嬤因心裡不安,把2串衛生紙帶到五甲派出所交給警方,並坦承其犯行,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阿嬤被索賠100倍

李女見林姓阿嬤擔心因偷竊被判刑入獄,竟趁機敲詐,在警局就先跟阿嬤約定林婦以原價798元向李女買回2串衛生紙,接著又對阿嬤說要她賠償衛生紙價金100倍、7萬9800元,「若不賠償100倍,絕不和解且不原諒妳、要讓妳被關5年」,阿嬤很害怕要被關那麼久,而且覺得不是很名譽的是情,因此心生畏懼,當天下午就到銀行匯款798元及7萬9800元給李女。

接著李女拿出預先備妥的和解書與林婦共同簽立,但阿嬤發現裡頭僅列示新台幣798元,卻沒寫到7萬9800元,她向李女質問此事,但李女不願正面談論,直接翻臉說:「不和解了,我一定要讓你被關!」

阿嬤共被敲詐近18萬元

李女食髓知味且欲故技重施,在案發後20天、即去年9月9日下午到阿嬤住處,表示要再給她機會談和解,並說因此竊盜案件已支出「法律顧問費」10萬元,要求阿嬤支付這10萬元,不然要讓她被關5年,阿嬤擔憂若未再滿足李女要求,和解恐生變並須入監服刑,又跟著李女出去轉帳10萬元到李的帳戶。

之後李女想第三度敲竹槓時被阿嬤兒子發現此事,氣得帶她去五甲派出所報案。李女被依恐嚇取財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查出李女本身也有竊盜前科,並表示被抓到後從沒被索賠100倍價格,知道索賠100倍不是正常的賠償義務範圍,法官認為阿嬤以拾荒為生,家境並不優渥,卻因此事擔心入獄而被敲詐近18萬元,對她是極大的負擔,認為李女利用阿嬤不懂法律恐嚇取財,且犯後態度不佳,將她重判1年。而阿嬤的偷竊行為也被法院判罰1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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