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怡寧的父親向檢察官表示,他的妻子多年前因為跌倒受傷,因此開刀更換人工關節,但開完刀後感染葡萄球菌,身體變得很虛弱,後來雖然經常跌倒、開刀,但生命並沒有立即的危險,現在都躺在電動床上,生活無法自理,大小便都須要他人幫忙,為了照顧妻子,他有請之前在醫院認識的人擔任特別看護,每月醫療費用、生活支出大約需要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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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怡寧被親妹控逃漏稅昨遭檢調約談,今天凌晨獲請回。呂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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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自2012年退休後,就領退休金約600萬元,而妻子以前是台北市立新興國中的老師,25年前退休後,每個月領退休金約4萬元,現在家庭開銷都是由他在支付,妻子的退休金都存在銀行,除非錢不夠用,平時很少會用到妻子的存款。

蘇父還說,他與妻子育有2子1女,長子是蘇怡寧,但最不孝,母親生養都不聞不問,還好小兒子及女兒很孝順,每2、3天就會回家看他們臥病在床的母親,如果需要去醫院,他們也會輪流陪伴,另外小兒子及女兒每週六也會回家陪他們吃飯,且經常會買營養品及水果給他們。

檢察官調閱蘇怡寧母親的財稅資料,發現其名下有多筆房地、存款、股票及利息、股利,認為蘇母雖然年邁,並患有疾病,但目前仍有固定住所,且生活起居都有人在照料,醫療費用、生活開銷都沒問題,並無不能生存的情形。另外依照蘇父的指訴,其子蘇怡寧及媳婦2人雖然沒有克盡扶養的義務,但是還有其他子女及看護在幫忙照顧,生命也不至於發生危險。

檢察官調查後為,全案除了蘇父的指訴外,沒有其他積極的事證可以證明蘇怡寧夫婦被告涉犯遺棄罪,因此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在不需傳喚2名被告到庭說明情況下,直接將2人處分不起訴。

不過蘇怡寧父親不服這個結果,認為兒媳沒有盡孝,向高檢署提起再議,但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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