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理由指出,從檢方提供的證據資料顯示,黃男涉嫌違反《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業務罪、《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罪嫌重大,由於非法收受存款業務罪屬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加上黃男否認犯行,法官認定他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其餘4名被告,檢察官複訊後,包括行銷主管盧天心凌晨複訊後被依違反《銀行法》25萬交保、技術長修敏傑50萬交保、黃偉軒的弟弟、副經理黃浩軒30萬交保、營運長潘沂莛50萬交保。
依照《維基百科》記載,黃偉軒於2014年就讀台大資工系期間購入比特幣,發掘區塊鏈與加密貨幣產業的潛力,開始進行以太幣挖礦以及相關研究,2017年碩士畢業後,黃偉軒曾擔任Yahoo奇摩軟體工程師;後續加入秘銀科技,並於2018年擔任副總裁,2019 年創辦Steaker,在2年之內帶領團隊創造相當於 5500萬美元的資產管理規模,2021年,榮獲Tatler Taiwan雜誌評選為Generation T亞洲未來的新銳先鋒。
塞席爾商思帝科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官網介紹,「Steaker 是全球領先虛擬資產配置平台,針對數位世代族群,致力開發眾多虛擬資產獲利策略,提供多元組合性商品,幫助用戶輕鬆配置虛擬資產,創造鏈上收益。」
今年11月間,全球第二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FTX宣布破產,連帶的台灣託管平台Steaker也受到連累,其在FTX裡曝險高達1066萬美元,11月24日,Steaker發聲明表示,創辦人Wilson(黃偉軒)已與NSCA集團達成協議,NSCA即日起將代表投資人收購Steaker,並協助Steaker繼續營運,也將協助聘請國際級法律事務所向FTX進行求償。
然而Steaker的問題不僅僅如此,有投資者向檢調報案,指控該公司邀投資者將購買的虛擬貨幣轉入該公司的平台,並強調保本保息,年利率從5.8%到88%不等,但事後不僅沒有獲利,連本金都拿不回來,涉及違法吸金及詐騙。
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資訊安全工作站,在蒐證告一段落後,持法院核發的7張搜索票,前往Steaker公司及創辦人黃偉軒等住居所共7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黃偉軒及該公司高層共計5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銀行法》及《刑法》詐欺罪方向偵辦。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