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弋男今年9月27日下午1時許,從小港機場要搭乘華信航空前往澎湖,在機場辦理報到手續時,楊姓地勤人員詢問弋男行李中有沒有有攜帶危險物品,不料弋男疑不滿遭地勤懷疑,竟暴走回嗆「我有槍啊(台語)」、「有槍阿」,情緒激動。
地勤人員通報航警到場制伏弋男,並對他搜身確認身上沒有槍後,將他依違反《民航法》散播飛航安全不實訊息規定移送法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檢方偵查時,弋男改口辯稱「我是說我沒有帶槍」,是地勤人員聽錯了,但檢察官根據航警職務報告、地勤人員證詞等相關事證,認為弋男確實曾亂嗆聲,且態度囂張跋扈、毫無悔改之心,起訴後求處重刑,並建請法院不宜宣告緩刑,以昭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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