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過頭在個人臉書粉絲團分享,看到一篇文章說有年收入450萬的情侶,拿出2500萬,買了一間4000萬的房,卻成惡夢開始,只能簡單辦婚禮、怕失業、年繳本息90萬,現在出門只能一餐吃300元,因而後悔。
帥過頭透露:「自己永遠租房,買進房子也出租,出租5年後賣出,單間輸贏忘光光了,誰記得誰痛苦,我永遠不覺得負擔重,日子就是這樣過。」
帥過頭也說,除非真正有錢人,否則別買4000萬元的房子,自住也會被迫賣房子,「幸福不會永遠跟你,夫妻會離婚,小孩會獨立,最後你不是先死,就是獨居。」
對於高總價住宅,帥過頭直言,這些是法人將盈餘拿來買的,以避免繳稅,像是有錢人買10間帝寶,都用公司名義買,所以,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規定私法人買住宅需經過核准,法人才是有錢人,「小花花(暗指花敬群)看了很不爽,才替天行道仗義執言。」
帥過頭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投資客要如何從良,本周親自約我見面談有六組人」,但他忙著看YouTube,根本無暇理會,最後更標註「我目前工作屬於絕對機密,小花花一直派人監視我,先下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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