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

《平均地權條例》是土地法的特別法,前身在政府於1954年訂定《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藉由規定地價、照價徵收、照價收買、漲價歸公等四大綱領的實施,遏止土地投機或壟斷。

後來1977年擴大平均地權的實施範圍,修正公布為《平均地權條例》,不分地區全面實施平均地權。

然而這波因台商回流、熱錢回流等原因,導致全台房價高速飆漲,預售案甚至出現排隊搶買、秒殺、一日三價等誇張現象,引發民怨大喊居住正義;此外,不少私法人在無居住需求下,以住宅做為資產配置與投資標的,均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與真正購屋民眾權益,引發民怨。

因此內政部於2021年11月提出、12月9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2022年4月7日修正後拍板通過,便送入立法院待排審,於2022年12月22日初審,送交立院三讀,並預告最快2023年下半年上路。

 

《平均地權條例》五大修法重點主要是防止個人與法人的炒作行為。王鈞生攝
《平均地權條例》五大修法重點主要是防止個人與法人的炒作行為。王鈞生攝

《平均地權條例》五大修法重點?

一、    限制預售換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    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    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    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各界預期未來修法後,房市成交量縮持續,房價理想狀態下,有機會拉回、回歸正常市場機制。王鈞生攝
各界預期未來修法後,房市成交量縮持續,房價理想狀態下,有機會拉回、回歸正常市場機制。王鈞生攝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影響?

此次初審達成共識,將送立法院會進行三讀,預計最快明年下半年新法就能上路,且內政部強調沒有「落日條款」,亦即為長遠的政策。

目前市場對於新法上路主要分為兩派看法。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說:「共同點在於皆一致認為2023年成交量萎縮,買方也愈加觀望。」至於交易量縮減是否帶動房價下跌?市場則有兩派看法。

抱持著房價修正的一派認為,此舉將打壓投資客透過售屋「團購炒作」的意願,減少可拉抬買氣與價格的客戶,進而讓建案回歸正常的市場價格供需機制,雖然房價不至於大跌,但可見新法上路房價拉回5-10%是有機會的。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評估:「此次修法將影響預售市場價量,中小建商可能頂不住、因去化壓力率先出現價格調整,而大型建商價格撐住並轉往成屋銷售,另外私法人可能轉向商用不動產,如店面、商辦等產品。」

至於,抱持短期房價不會下修的一派認為,這十年房市大多頭,建商賺得口袋飽飽,加上房市成本高昂,房價要出現大修正不容易,未來預售市場籌碼減少後,沒有換約投資客干擾,價格就是建商說得算,且建商底氣足、賣到成屋也沒關係,自住客短期不用期待能撿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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