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具名法官指出,最近有一件類似案件判決剛出爐,男子阿宗(化名)2021年跟16歲高中女生交往,在不違反她的意願情況下,阿宗用GoPro拍攝性交影照,然後傳給高中妹和她的一名朋友,高中妹擔心影照外流而報警,高等法院審酌阿宗認罪坦承犯行,但未與高中妹達成和解,日前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刑1年2月。
律師廖芳萱分析說,認罪當然是從輕量刑因素之一,但有無達成和解也很重要,以炎亞綸的案情來說,2罪的刑度下限是6月徒刑,假設炎亞綸賠錢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願意原諒且幫他求情,並對判緩刑沒有意見,法院有可能2罪各判6個月均得易科罰金,甚至宣告緩刑,給炎亞綸改過向善的機會,不用坐牢。
另外,廖芳萱指出,如果法官認定炎亞綸與被害人當時是交往關係,而且性交、拍攝影片都是合意的,但沒有「散布」給不特定多數人,只是以一對一方式分別傳給2名網友,雖然2罪最高刑度加起來是10年,但是「判到滿」的機率應該不高。
至於炎亞綸如果主張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廖芳萱認為減刑機會不大,因為2罪的刑度下限只有6個月,已經算輕了,並沒有法定刑度太高的問題,總之,未來如果法院判炎亞綸2罪都不高於6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或是判刑6月以上、2年以下但宣告緩刑,他就不用坐牢,若是任何一罪判刑6月以上且未宣告緩刑,炎亞綸就必須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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