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認為,依證人陳坤保證述,以及他與曾格爾在Messenger的對話紀錄內容可認定,曾格爾知道陳坤保是有配偶的人,且2人也於去年8月29日到三二行館泡湯、住宿,曾格爾已破壞正宮幸福圓滿生活,侵害岳啟儒配偶權,判曾格爾要賠正宮30萬元,可上訴。
岳啟儒去年10月提告指稱,曾格爾因募款結識她丈夫陳坤保,曾女向陳男開口要170萬元作為登山經費,去年8月還主動約他泡湯、開房間慶生,不僅如此,當時疫情還沒解封,曾女正值登山返台的居隔期間,卻涉嫌違反防疫規定,和陳男到北投知名日式溫泉旅館「三二行館」開房間,還互傳曖昧訊息,岳女從丈夫放在家中的iPad,意外發現他手機的同步訊息,驚知丈夫與曾女開房過夜,含淚截圖多達175張訊息存證,於去年10月5日提告向曾女求償200萬元。
士林地院審理期間,曾父出庭為女兒作證,抱屈說她被「騙財騙色」,指稱陳坤保其實沒錢,卻以捐助170萬元登山經費為由,接近曾格爾,並與妻子聯手設局仙人跳。曾格爾雖未出庭,但在臉書發文表示由於自己的經紀約沒有簽給岳女,才遭岳女不實污衊,還說陳坤保在法院已否認與她發生性關係,批岳女發布假消息。
雙方數度隔空互嗆,岳啟儒在臉書公開丈夫與曾格爾的曖昧對話,以及曾女不斷向丈夫索討170萬元贊助的錄音檔,其中陳坤保對曾女試探稱:「妳又不喜歡我。」她回覆「你又不是單身。」陳男接著表示:「很可能隨時會單身。」曾女大膽稱:「不然你養我,我跟你去。」、「我不想努力了,這兩年好累。」兩人甚至互傳愛心,曾格爾還稱陳男親愛的。
對話還顯示,陳男訂了8/29到8/30入住三二行館的頂級雙人房,將訂房記錄傳給曾格爾,8月30又提醒曾格爾:「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喔。」曾女回傳:「要刪這個訊息喔。」網友對此熱議,好奇陳男究竟要她吃什麼藥。
但曾格爾不認偷吃人夫,在臉書po出法院開庭筆錄,其中法官問陳男:「剛剛你說這是你與被告(曾格爾)在111年8月30日的訊息,你提到『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喔』是什麼意思?」陳男回答法官:「我請她去吃胃潰瘍的藥。」
人夫稱曾格爾的手「碰到我生殖器」
另外,法官問陳坤保是否和曾格爾發生「性行為」,陳坤保回答「沒有」,法官又問2人進房間後做了什麼事,陳男說一起泡湯,「曾格爾有圍著大毛巾,我有點尷尬,我也圍著小毛巾,我們就稍微抽一下雪茄,我坐在曾格爾旁邊,我就與曾格爾聊天,有摸她的肩膀,有摸她的腰及胸部,我們有肢體的觸碰,她的手也有順勢碰到我的生殖器那邊,但是有毛巾擋著。」
曾格爾雖堅稱沒和陳坤保發生關係,是正宮岳啟儒污衊她,但陳男日前發聲明打臉曾格爾,表示自己確實一時意亂情迷,與曾格爾在三二行館泡湯,也有肢體上「親密接觸」,陳男並喊話:「請曾格爾小姐勿擷取不完整且不實的訊息,在媒體網路上散播及扭曲事實。」
此外, 岳女不滿曾格爾父女指控她「仙人跳」、誣衊,今年4月像台北地檢署控靠曾格爾父女妨害名譽、偽證、偽造文書、《個資法》等4罪,檢方仍在偵查中,日前已傳喚曾家父女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