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岳啟儒提告控訴,曾女因募款結識她的丈夫陳坤保,曾女除向陳男開口要170萬元作為登山經費,還主動約他泡湯開房間慶生,不僅如此,當時曾女正值登山返台的居隔期間,卻涉嫌違反防疫規定,和陳男到北投知名日式溫泉旅館「三二行館」開房間,還互傳曖昧訊息,岳女連接丈夫手機的iPad意外發現外遇事件,含淚截下多達175張訊息存證,並提告向曾女求償200萬元。
但曾格爾不認吃人夫、發生性關係,並發出一段對話截圖質疑岳女動用網軍對她抹黑,後來更發文公開曾和陳坤保等人餐敘,是受朋友邀請參加,並公布地址,強調和陳坤保只是一般朋友。去年3月,曾父出庭為曾格爾作證時,也為女兒抱屈,強調是人夫沒錢,以捐助170萬名義想要騙財騙色,懷疑陳男與岳女聯合設局仙人跳。
對此,岳女不滿住家地址被公開,還遭曾格爾父女指仙人跳,另質疑曾格爾製作不實對話批她動用網軍,加告曾女和父親曾國良妨害名譽、偽證、偽造文書、《個資法》等4罪。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曾格爾公開對話截圖,質疑岳女指示網軍對她發動攻擊部分,沒有證據證明對話紀錄是曾格爾偽造,而曾格爾也表示不知對外公布吃飯的地址是岳女住處,另曾格爾父女覺得是遭「仙人跳」等言論是主觀感受,檢察官依罪嫌不足,將曾格爾父女不起訴。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判曾格爾要賠30萬,全案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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