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時,姚妻以她收到的親密合照為證據,指稱拍照場景就是廖女家,而且照片中的女子有個特徵,就是大腿內側有胎記。對此,廖女並不否認,但辯稱姚男2020年追求她的時候自稱單身,所以她才答應交往,沒想到甜蜜關係僅維持幾個月,姚男就對她施暴、精神霸凌,害她罹患憂鬱症,並稱姚男用藥物FM2控制她、在她住處裝設針孔攝影機監控,還偷拍她更衣照片用來威脅。

廖女表示,她直到2022年6月才知道姚男有老婆,隨即拒絕繼續交往,但姚男卻以監禁、藥物控制、施暴及下跪哭求等各種手段阻止她離開,甚至出示他姊姊殺夫焚屍的新聞報導,威脅她不得離開,同年8月,她在親友協助下逃離,但姚男仍試圖聯繫、威脅她,後來就被姚妻告進法院,她真的不是故意介入姚妻的家庭。

 

人夫承認每月偷腥5次

承認偷腥的姚男告訴法官,他剛認識廖女就表明有小孩跟老婆,「廖女也說她知道,因為她有去看我的FB,上面顯示已婚」、「我們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在竹南鎮芝柏山商務汽車旅館,後來1個月大概10天左右,我會在廖女房間過夜,1個月大概會發生5次性行為」。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廖女明知姚男有家室,仍多次與他嘿咻,至於廖女指稱被姚男威脅、監控,精神霸凌,法官認為她只提出片段對話記錄,無法明確證明姚男在何時做這些事,而且這些並不影響廖女一開始就知道姚男已婚的事實,審酌後判廖女、姚男連帶賠償姚妻30萬元。可上訴。

至於廖女所說的殺夫焚屍案,案情是台中姚姓人妻跟丈夫袁男感情不睦,帶著幼女離家與新歡陳男同居,2人遭袁男提告侵害配偶權,連帶判賠20萬元,此外,姚女告訴陳男,丈夫曾對女兒施暴害她身心障礙,2人怨上加恨,決定幹掉袁男。2021年5月9日母親節當天,袁男請姚女帶6歲女兒出來過母親節,姚女趁機在咖啡摻安眠藥迷昏丈夫,由陳男拿鐵棍往他頭部狠敲3下奪命後焚屍。法院2023年1月依殺人、侵害屍體等罪將姚女判刑定讞,應執行16年3月徒刑;陳男應執行16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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