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爭議拍板 憲法法庭宣判部分違憲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生效,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包括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反擊,認有違憲之虞陸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停止執行修法後的「人事同意權行使」等規定,再經8月6日言詞辯論後,今天下午3時宣判部分違憲。宣判結果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條違憲,即日失效,另有關官員到國會不得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等法條,部分違憲,其中違憲部分即日失效。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生效,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包括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反擊,認有違憲之虞陸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停止執行修法後的「人事同意權行使」等規定,再經8月6日言詞辯論後,今天下午3時宣判部分違憲。宣判結果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條違憲,即日失效,另有關官員到國會不得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等法條,部分違憲,其中違憲部分即日失效。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國會改革法釋憲案,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後,將在今天(25日)下午3點宣判。遭「暫時處分」的相關條文包括「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藐視國會罪」目前停止適用。依《憲法訴訟法》規定,釋憲案宣判後,暫時停止適用的國會改革法案中13條法律的暫時處分裁定就失效。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25日判決國會職權修法大部分違憲。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表示,這一重大判決是由即將於本月底卸任的綠色大法官所作出,不僅正當性不足,也有干涉國會自主權的疑慮,憲政機關本應相互尊重,但綠色大法官卻無視百分之六十民意的訴求,藉由解釋憲法之權,沒收國會改革成果,斲傷民主憲政秩序,未來政治運作變得更為動盪難測,都是綠色大法官惹得禍。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立院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8月6日言詞辯論。憲法法庭今天公告,立院職權修法釋憲案10月25日下午3時宣判。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天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如須合議庭一致決、三審要言詞辯論等。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言詞辯論,邀請聲請人總統賴清德、行政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監察院,以及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及訴訟代理人到庭陳述,歷時6小時辯論,審判長許宗力宣示辯論終結,全案將於3個月內宣判,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天(20日)下午將就37名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結果進行宣判,若判違憲,等同宣告我國邁入廢死國度。國民黨立法院團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上午表示,如果最後做出廢死釋憲,國民黨一定會有大動作,不管從法律上或行政程序上都會處理,「甚至有人來說,要求國民黨團走上街頭。」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將在明天8月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5日)表示,民進黨團直到昨天晚上都在積極備戰,與訴訟代理人一路討論到晚上10點多,不過,民進黨團仍會保持平常心以對。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死刑是否存廢爭議許久,台灣目前還有37名尚未執行槍決的死囚,他們均聲請釋憲,主張死刑規定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今下午3時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情節最嚴重的犯行,檢警偵辦沒律師、第三審審理時沒有律師、未進行言詞辯論或各審級合議庭法官未一致決,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劉育良/綜合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派員到司法院遞狀,聲請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釋憲,憲法法庭今天進行言詞辯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傍晚在臉書發文感嘆,「此時此刻,我終於能體會到知名電影的那段名詞: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天進行言詞辯論,上午針對立法程序、總統國情報告、質詢等進行辯論,下午就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會、藐視國會等繼續辯論。民眾黨今表示,主張國會改革違憲的律師稱「國會改革用舉手表決,有違反程序的疑慮」。但舉手表決就是立法院議事規則法定的表決方式,民進黨的大立委們都不知道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包括王信福等37名死囚,以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將於明天(20日)下午3時在憲法法庭宣判結果,並開放民眾旁聽32席及網路直播。
【劉育良/綜合報導】37名死囚聲請釋憲,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名嘴謝寒冰在臉書發文認為,這個結果白話翻譯就是「為了選票我不敢判違憲,但大家都不適用死刑,所以無需判死...恭喜台灣達成實質廢死!」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引發社會議論。高雄退休女教師遭劫殺命案受害家屬今天表示,支持廢死的人是在「披著假人權外衣踐踏被害人鮮血」,為的是自己的名利。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天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如須合議庭一致決、三審要言詞辯論等。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表示,當加害者不斷的提出非常上訴的時候,請問被害者的家屬要找誰上訴?他們找哪裡的正義去申訴?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作成「合憲限制」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以16字總結表示,「八大關卡,文字遊戲,實質廢死,不是進步」,既然大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人民會告訴大法官,這是跟台灣的民情背道而馳。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作成「合憲限制」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另外,憲法法庭今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檢察總長不得對犯下殺警、性侵殺人、強盜殺人、分屍案的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國會職權修法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進行言詞辯論,並邀請聲請人與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及訴訟代理人就立法程序及6大內容陳述意見。立法院代表、藍委翁曉玲今表示,她在庭上提出4大論述,主張四大機關聲請不合法,憲法法庭應不予受理。
憲法法庭今(6日)針對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出國會改革修法之大法官釋憲案進行言辭辯論。國民黨表示,今天的過程中綠營出席代表或訴訟代理人的發言,再次印證了一句話,「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通篇答辯只證明一件事,民進黨執政下的總統、行政院可以不被立法院監督,國會自主在民進黨人的口中就是「綠能,你不能」。
【劉育良/綜合報導】37名死囚聲請釋憲,主張死刑違憲,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晚在臉書發出千字聲明,感嘆「黑暗的盡頭何時會有光?」認為憲法法庭如果宣示死刑違憲,將能引領台灣打破仇恨循環、開啟療癒創傷,「很遺憾,憲法法庭沒有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