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貪6300萬恐重判!急聲請釋憲被大法官打槍 理由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2010年當立委時,收受爐渣業者陳啟祥賄款6300萬元,涉嫌對中鋼等國營事業施壓,讓陳男取得爐渣,後來轉任行政院秘書長,又向陳男索賄8300萬元未遂,二審依貪污罪重判12年,但更一審認為立委收錢喬事不構成貪污,改依《刑法》公務員恐嚇得利罪判他4年10月徒刑,上訴最高法院後,大法庭作出裁定,定調立委關說只要有「對價關係」就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刑度7年起跳的收賄罪或5年起跳的圖利罪,最高法院隨即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重審,但林益世聲請釋憲,主張最高法院判決、大法庭裁定均「擴張解釋」專家學者意見,有違憲之虞,但大法官認為林案尚未判決確定,不符憲法審查要件,今裁定不受理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