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男按月匯款當結婚基金 10年後崩潰了!付316萬才發現她已婚生子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從事軍職的羅姓男子2011年起與林姓女子交往,按月匯款給林女做為結婚基金,林女允諾日後會與羅男結婚,沒想到,羅男連續匯款近10年共316萬餘元,才發現林女早已結婚生子,且不願離婚改嫁,憤而訴請撤銷贈與。林女辯稱羅早知其已婚,匯款係為照顧其生活。不過,法官認定羅男匯款屬於「附負擔之贈與」,林女既不願履行其負擔,羅男有權撤銷,一審判決林女應返還316萬餘元。可上訴。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從事軍職的羅姓男子2011年起與林姓女子交往,按月匯款給林女做為結婚基金,林女允諾日後會與羅男結婚,沒想到,羅男連續匯款近10年共316萬餘元,才發現林女早已結婚生子,且不願離婚改嫁,憤而訴請撤銷贈與。林女辯稱羅早知其已婚,匯款係為照顧其生活。不過,法官認定羅男匯款屬於「附負擔之贈與」,林女既不願履行其負擔,羅男有權撤銷,一審判決林女應返還316萬餘元。可上訴。
【記者鮮明/雲林報導】李姓老翁將名下房產贈與兒子,兒子得手沒多久就開始嫌棄老父,經常對他辱罵三字經,以「老不死」、「吃那麼多歲,趕緊死死」等語冷嘲熱諷,甚至將他踹倒在地。李父心灰意冷,向法院提起撤銷贈與之訴。兒子辯稱是父親先動粗,他只是「正當防衛」。法官認定兒子踢傷父親為「報復」非「正常防衛」,屬故意傷害行為,判決李父勝訴,兒子應將房產移轉登記給父親。可上訴。
【陳奕棋/綜合報導】新竹一名葉姓孽子聲稱9旬老父贈與,把父親房屋登記於自己名下,事後還換鎖趕走老母住工寮、丟包老父給其他兄弟,坐視老父在外1年多即病亡,無法在自己的房屋內終老,法官認定葉男拒絕扶養老父母至為明確,判決撤銷此「贈與」,結果葉男除須返還房屋及老母100萬元儲蓄,不幸的是老父於訴訟期間病逝,因此房屋由全體繼承人所繼承共有。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87歲輕微失智症老翁將9戶上億房產過戶給行天宮,家屬怒控行天宮獲贈後未履行照顧老翁承諾,「欺負失智老人」、「比詐騙集團還要惡劣!」而行天宮則聲明本案處置合情合理,不會因捐贈來成立換取照顧的條件關係。而法律系碩士、大砲網紅陳沂點出此案關鍵,法律上此稱「附負擔的贈與」,且只有在特定條件下,家屬才有望主張贈與無效。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一名單身營造業蕭姓老董,在酒店消費時認識年輕貌美的吳姓坐檯小姐,蕭男不但為她買房、買車,還到處出國旅遊,甚至為她在公司安插每月20萬元薪資的閒缺,後來因吳女不願履行同居、結婚承諾,以被騙為由憤而提告要求吳女歸還房產及名車,或賠償12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老董贈與吳女財物時未附條件,不能因為未達預設結果即認對方詐欺,一審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