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妹坐上學姊爸爸的車 行車記錄器錄到這句話!結果他慘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一名國二女學生琪琪(化名)跟郭姓學姊是好朋友,常到她家玩,也認識學姊的爸爸,2022年2月24日晚上,郭爸開車載琪琪兜風,開到一座土地廟前面停下,竟在廟前興起淫念,趁四下無人在車上強脫琪琪的褲子性侵,她回家痛哭告訴爸爸並提告,檢警查扣郭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發現錄到琪琪不斷大喊「不要」的聲音,高等法院審酌郭男已賠錢達成和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一名國二女學生琪琪(化名)跟郭姓學姊是好朋友,常到她家玩,也認識學姊的爸爸,2022年2月24日晚上,郭爸開車載琪琪兜風,開到一座土地廟前面停下,竟在廟前興起淫念,趁四下無人在車上強脫琪琪的褲子性侵,她回家痛哭告訴爸爸並提告,檢警查扣郭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發現錄到琪琪不斷大喊「不要」的聲音,高等法院審酌郭男已賠錢達成和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南投縣伍姓男子去年(2023年)3月騎機車載3名年幼子女去逛夜市,出發前後分別飲喝了高粱酒及啤酒,仍騎車載3子女返家,途中自摔導致其中1名兒子傷重不治;南投地檢署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將伍男起訴,並向國民法庭求刑6至8年。南投地院國民法庭今(29日)審結,考量伍男坦承犯行,又是家中兒童主要照顧者,「顯有其情堪憫恕之處」,依法酌減其刑,一審將他判刑3年6月。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高中女學生小珊(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周姓男大生,進而交往,周男在嘿咻時拿手機錄影,小珊也配合,但周男後來發現她跟其他男網友交談,醋勁大發,2021年5月傳訊恐嚇小珊:「我一定會報復妳的,相信我。」、「讓妳嚐到生不如死的感覺。」隨即一人分飾二角,假冒前女友「李素西」聯繫小珊,聲稱手中有小珊跟周男性愛影片,若不想被散布,必須提供更多淫片,然後周男傳訊給小珊:「寶寶,妳就弄一下。」勸小珊開視訊自慰20分鐘,由他錄下影片。此事導致小珊終日驚恐,母親得知真相後氣炸報警。高等法院依以詐術使少女被拍攝猥褻電子訊號等罪,將周男判刑5年6月。法官在判決書中特地寫道,希望小珊仍要相信人性光明面,「好好愛自己」。
新北地院法官與國民法官審理季姓婦人聲稱不堪家暴進而殺夫案,依殺人罪判刑7年2月。婦團今天說,判決看不見受虐者創傷與恐懼,呼籲引入專家證人,納「情堪憫恕」減刑條件。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高雄黃姓男子長年照顧智能不足及情緒障礙的兒子,曾當選模範父親,但2021年8月間,20歲的兒子突然一直把洗衣球丟進洗衣機,遭母親制止而吵鬧還破壞傢俱,黃男安撫無效,自己也情緒失控,竟將2條手機充電線綁在一起,緊緊纏住兒子頸部直到他臉部發黑、沒有呼吸,雖送醫急救一度恢復生命跡象,但隔天仍因呼吸衰竭死亡。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審酌黃男自首、情堪憫恕減刑2次,依殺人罪判刑4年定讞。
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逝世後骨灰罈,遭凃姓前員工、張姓男子盜取並勒贖6000萬元,一、二審依發掘墳墓而盜取他人火葬遺灰罪等各判刑3年8月,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民黨新竹縣議員陳德木因買票賄選,遭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另依《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刑2年,緩刑5年,缺額由「落選頭」、同黨的范振龍於2022年11月遞補,但范振龍也被查出於落選那次選舉,透過9名樁腳以每票500元、1000元行賄選民,法院去年8月判范振龍當選無效,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依交付賄賂罪將他判刑3年2月定讞,已啟動防逃機制。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跟23歲郭男約砲,他得知少女有男友,事後竟威脅要把約砲之事告訴「表哥」,逼少女再做一次,她赴約獻身後被郭男偷拍裸照,又以裸照威脅「每3天1次」,當少女跟郭男講電話討論約見時,她父親在旁聽到女兒竟被當成性奴,氣炸報警。一審認為郭男已賠100萬元和解且「情堪憫恕」,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輕判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郭男一再逼姦,根本不值得憫恕,且少女父親雖收下100萬元,但只針對民事賠償和解,刑事部分堅持不原諒郭男,因此高院日前改判郭男3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郭男須坐牢。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王姓婦人2022年8月2日於家中殺夫,在廁所將大她20歲的91歲蕭姓丈夫推倒後,拿水果刀往胸部刺入,蕭男心臟受創引發休克死亡。王婦供稱丈夫因為中風2次心情低落,有尋死念頭,常常寫遺書,而她自己身體也不好,但對事發經過沒有印象。一審依殺人罪判王婦10年6月徒刑,上訴高等法院後,她的2個兒子為母親求情說:「我們已經失去父親,如果讓媽媽判刑10年,等同我們失去母親,希望從輕量刑。」法官認為王婦犯案情節符合《刑法》情堪憫恕減刑要件,日前改輕判6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30多歲輕度智障女子小薇(化名)因與家人有糾紛,2020年1月23日上午到新竹市府想陳情,但當天是年假期間無人受理,擔任駐衛警的警察潘冠呈卻將她帶到空無一人的服務中心,請她吃餅乾、芭樂後,要求小薇幫他按摩,竟趁機伸狼爪摸胸還掏出陰莖,抓住小薇的手摸鳥。法官認為潘男觸犯刑度3到10年的加重強制猥褻罪,但考量他平日「熱心助人」且未對小薇使用強暴手段,若判3年以上過重,因此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潘男2年徒刑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中馮姓女子2021年3月懷疑同居男友阿新(化名)跟別的女人搞曖昧,還向對方說她壞話,竟在泡麵中摻安眠藥,趁阿新熟睡後拿剪刀把他陰莖喀嚓掉,丟進馬桶沖掉。阿新經過救治雖撿回一命,但陰莖只剩1.5公分,以後無法正常性交。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審酌馮女犯案後自首,依重傷害罪判她5年徒刑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抖音網紅「耀樂」今年6月驚爆自己16歲時曾遭藝人炎亞綸(原名吳庚霖,改名吳秉孺)性侵、偷拍性愛片,雖檢察官認定炎亞綸沒性侵也沒偷拍,將他不起訴確定,但他官司還沒完,因他在耀樂滿18歲前拍攝兩人性愛片,還傳給網友,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刑度均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未來是否輕判,將取決於他是否和耀樂和解,若他不認罪,沒和對方和解,恐遭重判須入獄。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跟23歲郭男約砲,他得知少女有男友,事後竟威脅要把事情告訴「表哥」,逼少女再做一次,她赴約獻身後被郭男偷拍裸照,然後以裸照威脅「每3天1次」,當少女跟郭男講電話討論約見時,她父親在旁邊聽到女兒竟被當成性奴,氣炸報警。一審士林地院認為郭男已賠100萬元和解且「情堪憫恕」,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罪輕判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郭男一再逼姦,根本不值得憫恕,且少女父親雖收下100萬元,但只針對民事賠償和解,刑事部分堅持不原諒郭男,因此高院撤銷緩刑,改判郭男3年8月徒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72歲王姓婦人嚴重失眠,還要照顧中風2次的丈夫蕭男,身心壓力很大,去年8月2日晚間,她在浴室突然將結褵50多年的丈夫推倒,然後去廚房拿水果刀往他胸口猛刺,傷口深度8公分直達心臟,導致丈夫休克死亡。一審日前依家暴殺人罪判王婦10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認為應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今改判6年徒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抖音網紅「耀樂」2017年16歲時與藝人炎亞綸交往,炎亞綸拍攝2人做愛影片還外流給2名網友,今被士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刑度均為6月以上、5年以下,各得併科200萬元、300萬元以下罰金,2罪最高刑度加起來高達10年,律師廖芳萱指出,法院後續判刑輕重,除了視案情而定,還要看炎亞綸是否認罪、有無和解獲被害人原諒,會判多重不好評估,但輕的話有機會不用坐牢。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民法官制度今年元旦實施後,第一個完成審理程序的適用案件,今天下午2時30分在新北地院宣判,季姓婦人的丈夫范男懷疑她外遇,經常酒後動粗還臭罵羞辱,季婦多次通報家暴、聲請保護令,都因丈夫軟硬兼施而撤銷,季婦忍了37年,自認像沒有自由又無處可逃的「籠中鳥」,去年11月30日凌晨趁72歲丈夫酒後熟睡,拿菜刀割喉、木棍敲頭,還用水果刀刺穿心、肝、肺,丈夫死前瞪著她喘氣,季婦為讓他「一路好走」,用腐蝕性鹼片水潑在他身上測試是否死透,然後在血泊中「告白」殺他的原因。全案經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審理評議後,認為季婦自首應減刑,下午依殺人罪輕判7年2月。可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謝姓男子2022年7月到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跟朋友聚會,認識同桌一名剛拿到碩士學位的正妹,酒過三巡後,正妹喝茫了,友人起鬨要單身的謝男把她「帶回家」,不料謝男竟將正妹扶上計程車,帶去西門町的Papa Whale旅館性侵,甚至邊做邊拍影片。一審認為謝男認罪且有悔意,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正妹堅持不和解、不原諒謝男,沒理由輕判,今加重改判4年6月徒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民法官制度今年元旦實施後,第一個完成審理程序的適用案件,今天下午2時30分在新北地院宣判,季姓婦人的丈夫范男懷疑她外遇,經常酒後動粗還臭罵羞辱,季婦多次通報家暴、聲請保護令,都因丈夫軟硬兼施而撤銷,季婦忍了37年,自認像沒有自由又無處可逃的「籠中鳥」,去年11月30日凌晨趁72歲丈夫酒後熟睡,拿菜刀割喉、木棍敲頭,還用水果刀刺穿心、肝、肺,丈夫死前瞪著她喘氣,季婦為讓他「一路好走」,用腐蝕性鹼片水潑在他身上測試是否死透,然後在血泊中「告白」殺他的原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有重鬱症的許姓單親媽去年10月19日因經濟壓力等因素,在租屋處用枕頭悶殺6歲兒後,以美工刀輕生獲救,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上周傳喚許女父母、前夫侯男及兒子的姑婆陳述意見,4名親人悲痛泣不成聲,許女也激動落淚,並稱自己先前雖向醫護人員說「不後悔」,但在看守所固定服藥後已「清醒了」,很後悔害死孩子,律師則主張她情堪憫恕且自首,應減刑,不過檢方堅稱這些情狀都不構成,求刑17到20年。新北地院今依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許女16年5月徒刑,許女未獲減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許姓單親媽因經濟壓力等因素,去年10月19日在租屋處用枕頭悶殺6歲兒,然後自己以美工刀輕生獲救,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今下午傳喚許女父母、前夫侯男及兒子的姑婆陳述意見,4名親人悲痛泣不成聲,許女也激動落淚,審判長體貼地數度休庭,讓他們緩和情緒。量刑部分,許女強調自己現在已經清醒了,相當後悔,律師主張她留遺書等同自首、情堪憫恕且有重鬱症,請求減刑輕判;但公訴檢察官認為她不構成自首、殺害孩童不值得同情、犯案時意識清楚,不應減刑,主張依殺害兒童罪判刑17到20年,並請國民法官不要減刑,「別讓殺孩子成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