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誤事!宜蘭地院法官爛醉酒駕起訴 法評會建議罰4個月約60萬薪水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今年8月19日下班後喝了烈酒伏特加後開車回家,因跨越雙黃線遭值勤警方攔下,結果酒測值竟高達1.05毫克已達爛醉程度,經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後起訴,目前已停職。檢察官起訴時痛批他身為法官竟「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法官評鑑委員會今決議,將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現職4個月月俸,約60萬元。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今年8月19日下班後喝了烈酒伏特加後開車回家,因跨越雙黃線遭值勤警方攔下,結果酒測值竟高達1.05毫克已達爛醉程度,經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後起訴,目前已停職。檢察官起訴時痛批他身為法官竟「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法官評鑑委員會今決議,將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現職4個月月俸,約60萬元。
【記者莊曜聰/屏東報導】現年20歲的許姓男子去年前往屏東市一家工作室找黃姓老闆刺青,第4次並未先與黃姓老闆預約就直接前去,黃男要許男離開,雙方發生口角,許男懷恨在心,竟購買汽油到店家放火,造成黃男與太太命喪火窟,許男遭起訴,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記者江孟謙/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前專員許智信,因個人欠下高利貸,於是打著縣府與縣長林姿妙名義,對地方仕紳、民代進行詐騙,累計金額超過6500萬元,去年10月許智信落網,依貪汙、詐欺等罪嫌起訴,宜蘭地院今天(26日)一審宣判,許智信共17罪,合併執行重判12年、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被檢方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本月31日將召開準備程序庭,院方內部經討論,除原本第六法庭(大法庭)外,將增設延伸法庭供民眾旁聽,另法院今天(24日)上網公告,明天起開放民眾傳真申請旁聽,名額有限,依傳真順序發給旁聽證。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官司案明日(10/31)上午開庭,前立委黃國昌公開表示「接受林姿妙邀請」,要去宜蘭地院看她怎麼證其清白,還稱將將連載她踩法律紅線、之所以是失格縣長的原委!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弊案,上個月遭宜蘭地檢署起訴,宜蘭地方法院已完成分案,由刑一庭承審,審判長為院長莊深淵,受命法官為陳錦雯、陪習法官程明慧,3人組合議庭審理此案。
【記者高鈞麟/宜蘭報導】「你好嫩,你是處男嗎?」年過40歲的蔡姓女子日前與年僅16歲的少年相約碰面買賣手機,蔡女邀少年及他的同學一同上車,卻趁機伸出「狼爪」,撫摸少年手部及大腿內側,還對他講:「你把第一次給阿姨好不好?」少年家長得知,怒告蔡女性騷擾,而蔡女則辯稱「只是開玩笑而已」;經宜蘭地院審理,判處蔡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1名女子控訴宜蘭縣長林姿妙兒子對她性暴力,被控者今天透過簡訊說明,指控內容非事實,將訴諸法律途徑提告,捍衛清白。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檢、廉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弊案,去年8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3名縣府局處長等等15人。宜蘭地院今開庭審理,林姿妙表示遭到廉政署不當取供,而前往旁聽的前立委黃國昌受訪表示,廉政署必須為此事回應,廉政署傍晚發布新聞表示,廉政署在偵辦過程中,恪遵正當法律程序,「籲請訴訟當事人或外界勿做無謂之揣測或於訴訟外影響輿論,徒增社會紛擾,影響公平審判。」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請假拚選舉,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砲轟「落跑縣長、逃避監督」,今天(5日)議會召開大會議長張建榮宣布林姿妙於11月28日回議會備詢,隨即散會。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召開記者會再度砲轟,對於林姿妙請假不到議會表達遺憾與抗議,呼籲林姿妙不要心虛逃避,要勇敢面對縣民。林姿妙陣營則回批:「公理正義自在人心」。
【記者江孟謙/宜蘭報導】宜蘭縣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警員毛國哲,去年7月違反防疫居家隔離規定,擅自開車外出,卻在中正北路闖紅燈把1名王姓男騎士撞成腦震盪、骨折重傷,且毛員肇事逃逸,直到12小時之後透過轄區警方通知才回來做筆錄,雖酒測值為0,但當事人指控毛員在前一晚車禍當下渾身酒氣,事隔多月兩造和解,未料毛員又反控王男也闖紅燈,提起民事訴訟,這讓王先生完全無法接受,大嘆「宜蘭真的沒有王法嗎?」認為這種警員應該汰除。羅東警分局則說,宜蘭縣警察局先前已針對毛員肇逃部分召開考績會,記大過一次,並將他從三星分局調往羅東分局,以示懲戒。
【記者高鈞麟/宜蘭報導】宜蘭縣1名72歲退休的會計師今年3月間,透過臉書加入LINE投資群組,誤信對方話術,慘遭詐走2800萬元。警方循線逮捕3嫌到案,訊後依組織、詐欺等罪送辦,其中2人今天(23日)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記者高鈞麟/宜蘭報導】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宜蘭分會江姓大哥近期大量吸收青少年、中輟生入會,並多次率眾鬥毆滋事,日前更當街砍殺被害人,導致一度命危,檢警啟動「緊急蒐報檢肅」掃黑新利器,於案發後72小時內,火速將江男提列治平對象,並逮捕到案,依組織、殺人未遂等罪送辦,複訊後遭羈押禁見獲准。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等4案,宜蘭地方法院今明2天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林姿妙在開庭前受訪時重申自己是清白,無所畏懼、坦蕩蕩。
【記者古和純/宜蘭報導】一名宜蘭40多歲的蔡姓婦人日前與15歲少年相約火車站交易手機買賣,不料,蔡女見少男稚嫩,交易談話過程中,蔡女突問他「你是處男嗎」、「你把第一次給阿姨好不好」還趁機撫摸少男手及大腿,嚇得他趕緊落跑,事後對蔡女提告性騷擾。法院認定蔡女性騷擾成立,處以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廉指控涉貪,宜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包括林姿妙在內共15名被告全都出庭,僅地主陳正勳、兆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錫欽坦承涉嫌偽造文書,當庭認罪,其餘人等均堅持清白,全否認犯罪。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在庭中坦承有打電話給陳正勳,但強調沒有貪污,甚至直指該通電話檢廉根本未申請監聽票,屬違法監聽,律師更認為檢廉有違反《通保法》之虞,後續相關筆錄恐涉毒樹果實理論。
【記者林泊志、林志青/宜蘭報導】檢、廉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弊案,今年8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縣長林姿妙、3名縣府局處長等10名公務員及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15人。全案今天(31日)上午在宜蘭地方法院召開準備程序庭,前立委黃國昌申請了旁聽,並希望林姿妙能清楚講明白;此外,法院也申請70名警力維持現場周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