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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車禍經過,去年7月18日晚間晚間10點多,毛員(當時任職三星分局三星派出所)開著賓士車,沿羅東鎮中正北路南往北行駛,行經中正路1段2巷口,未依交通號誌而闖紅燈,撞上沿中正路1段2巷口東往西行駛的王姓騎士,導致王男頭部擦挫傷、雙膝挫傷併血腫、左大腳趾近端趾骨骨折、右肘挫傷、腦震盪等傷害,王男後座的同事曾男也四肢挫傷。

當時毛員從這條路闖紅燈,肇事後又開了約150公尺才停下。江孟謙攝
當時毛員從這條路闖紅燈,肇事後又開了約150公尺才停下。江孟謙攝

但事實上,毛員去年7月15日傍晚5點多才從越南返台入境,依照當時防疫規定,得從隔日(7/16)凌晨0時起算72小時居家隔離(7/19日凌晨0時)才能外出,毛員隔離尚未期滿,就開車出門,不遵守防疫規定部分,後續也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處10萬元罰鍰。

毛員黑歷史不只如此,2016年4月,時任礁溪分局偵查佐的毛員,蛇行逆向撞上黃女駕駛的小貨車,導致黃女受傷,事故發生後又搭乘友人車輛離開現場,經通知到案,酒測值高達0.95毫克,一度還謊稱當時坐在副駕駛座,後來才坦承酒駕肇事逃逸,被依公共危險、偽造文書、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雙方和解後,毛員酒駕部分被判3月,後續也被送公懲會決議降級。

毛員去年違反防疫規定外出,闖紅燈把騎士撞成重傷。翻攝畫面
毛員去年違反防疫規定外出,闖紅燈把騎士撞成重傷。翻攝畫面

時間再回到2022年,王男指控,當時他是綠燈左轉,突然看見1台賓士車快速衝出,接著就被賓士撞飛;而毛員在車禍發生當下,往肇事地點前方又開了約150公尺才停下,據當時跟車在後方的王男另名同事胡男說,毛員一下車還搖搖晃晃,渾身酒氣的說,「我闖紅燈,我會負責!」但救護車到場後,毛員便表示要跟著去醫院看傷者,沒想到卻直接消失,直到隔天中午,都已相隔12小時以上,才在處理事故的警方通知下前來做筆錄及酒測,而酒測值當時為0。

毛員跑來王男工作的地點指出雙方都闖紅燈。王先生提供
毛員跑來王男工作的地點指出雙方都闖紅燈。王先生提供

事後,毛員聲稱要負擔王男的醫藥費以及車損修理費用,卻討價還價,還跑來王男工作的店裡,語帶威脅的說「你不知道我跟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很熟嗎?」、「你不知道闖紅燈有5秒緩衝時間嗎?」暗示王男不要送車禍鑑定,否則結果也會對王那一方不利,還說自己單親,有小孩要養等語。

王男受傷住院,電動機車則是送修,保管費也日日累計。王先生提供
王男受傷住院,電動機車則是送修,保管費也日日累計。王先生提供

王男那一方考量電動機車修好後,遲遲不拿回來,保管費日日累計,加上自己受傷,還要走訴訟等法律程序實在麻煩,無奈之下只好與毛員和解,並先從毛員那邊拿到醫藥費、修車費等費用,也以為事情就此可以告一段落。

毛員目前任職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江孟謙攝
毛員目前任職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江孟謙攝

今年某日,王男同事停在店門口的機車遭觀光客不慎擦撞,他們向轄區公正派出所報案,前來處理事故的正巧是毛員,這才讓王男等人發現毛員已經從三星分局調到羅東分局,但最扯的是,毛員當天竟說,「你知道我告你們嗎?告闖紅燈阿!」這讓王男十分傻眼,明明今年2月份宜蘭地院就已做出判決,毛員闖紅燈肇事逃逸該負全責,肇逃部分判6月,緩刑2年,竟還反咬王男也闖紅燈,民事也得理賠。

王男現在仍行動不便。江孟謙攝
王男現在仍行動不便。江孟謙攝

目前兩造官司又進入下半場,如今王男身體都還沒完全康復,又要面對毛員無理的訴訟指控,讓他與同事都大嘆,如此荒唐的事情,竟然都可以因為毛員而天地變色,「宜蘭還有法律嗎?還有政府嗎?還是這邊是宜蘭自治共和國?」

王男的同事胡男則說,2016年時礁溪警分局有把毛員送公懲會,這次三星分局卻沒有,且毛員事故後都隔了12小時才來做筆錄跟酒測,「這麼誇張的一個警察,為何還能適任?是真的有後台,還是宜蘭縣警局想保住清白,不好動手?」

羅東警分局解釋,當年毛員因為「酒駕」,符合送公懲會要件,但去年毛員只有肇事逃逸,因此不符合送公懲會要件,但後續有召開考績會,記毛員大過一次,也將他從三星分局調往業務更繁重的羅東分局做為懲戒。至於控王男民事部分,毛員因主張路口可能會有幾秒鐘的「全紅時段」(兩造號誌都是紅燈的時候),因此想維護權益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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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員去年任職三星分局三星派出所。江孟謙攝
毛員去年任職三星分局三星派出所。江孟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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