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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青辣椒粉含蘇丹紅!「恒佳」偷跑涉違食品衛生管理法 2主管交保

生產青辣椒粉含蘇丹紅!「恒佳」偷跑涉違食品衛生管理法 2主管交保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衛生局於今年3月17日查核新屋區恒佳公司製造廠,抽驗供應商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青辣椒粉(有效日期2026.03.10)」,檢出蘇丹3號24ppb,立即通知業者下架回收,並封存原料177.4公斤及再製成品445公斤。但業者未取得合格檢驗報告之前,仍製造、加工、調配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經移送桃園地檢署後,恒佳公司鍾姓廠長10萬元交保、程姓生產組長5萬元交保。

蘇丹紅辣椒粉風暴延燒 八方雲集、維力食品都中招

蘇丹紅辣椒粉風暴延燒 八方雲集、維力食品都中招

【陳奕棋/綜合報導】辣椒粉驗出致癌物蘇丹紅風暴持續延燒,高雄市衛生局昨(3/4)公布追查「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2家貿易公司3萬餘公斤蘇丹紅辣椒粉流向,結果知名食品業者「八方雲集」、「維力食品有限公司」都中招!

中國輸入辣椒粉檢出蘇丹紅!高市衛生局移送偵辦 依法重罰306萬元

中國輸入辣椒粉檢出蘇丹紅!高市衛生局移送偵辦 依法重罰306萬元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2家公司實際營業地址相同)輸入中國大陸之辣椒粉,檢出蘇丹紅成分4-8ppb(限量標準:不得檢出),高雄市衛生局針對「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未能依限提供完整及正確之下游流向資訊,有礙違法食品追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罰鍰6萬元。再查兩家公司於食品追蹤追溯系統登載不實之交貨下游業者資料,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分別裁處270萬及30萬元,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規定先予以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5天,全面清查嚴辦

八方雲集駁採購毒辣椒粉 高市府揭3報單打臉:買進6264kg

八方雲集駁採購毒辣椒粉 高市府揭3報單打臉:買進6264kg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2家公司實際營業地址相同)輸入中國大陸之辣椒粉,檢出蘇丹紅成分(限量標準:不得檢出),其中部分辣椒粉被「津棧」流出給連鎖餐廳業者「八方雲集」。八方雲集今緊急回應澄清,未使用違規辣椒粉原料,他們使用的合格辣椒粉經SGS檢驗無蘇丹色素,已全面停用此「津棧」之辣椒粉原料。但高雄市衛生局今清查「津棧」進口辣椒粉流向八方雲集餐飲集團的輸入許可證號,辣椒粉品項「各批」結果共3份進口報單、合計5個批號,總重6264公斤,均為食藥署檢驗結果不合格的品項。

又驗出蘇丹紅!高雄查封3.2萬公斤辣椒粉 3.4萬公斤流7縣市急下架

又驗出蘇丹紅!高雄查封3.2萬公斤辣椒粉 3.4萬公斤流7縣市急下架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中國蘇丹紅辣椒粉流竄全國,高雄市衛生局擴大稽查,再查出有1家食品公司、2家貿易公司共8批辣椒粉檢出蘇丹紅,含量為4至8ppb,昨天(1日)會同高雄檢警前往查封3.2萬公斤辣椒粉,另查出有3.4萬公斤流向7個縣市,已通知當地衛生機關監督下架。

食藥署擴檢59批中國製辣椒粉 下週三結果全出爐

食藥署擴檢59批中國製辣椒粉 下週三結果全出爐

【謝玄辰/台北報導】含蘇丹紅色素的中國製辣椒粉流竄全台,食品藥物署針對21家出口商/製造廠擴大抽驗,目前共抽驗59批,其中35批合格、10批被檢出蘇丹色素,仍有14批正在檢驗,預計下週三(3月6日)前可全數完成;截至3月1日,食藥署共計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其產品2萬6054.1公斤。

「林志玲嫁妝」成功醬油也中鏢!蘇丹紅辣椒粉業者再添11家

「林志玲嫁妝」成功醬油也中鏢!蘇丹紅辣椒粉業者再添11家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地址相同)輸入中國之辣椒粉,檢出不得檢出的蘇丹紅,高雄市衛生局配合高雄地檢署指揮,持續調查2家公司相關下游業者名單,最新清查比對統計資料,該2家公司輸入違規蘇丹紅辣椒粉原料總量計78290公斤,其中原料及製成品計38513公斤封存,另原料及製成品計64879公斤除流向日前公告之7縣市14家下游業者外,昨(6日)新增台中市1家、台南市2家、屏東縣2家、高雄市1家、新北市2家、嘉義縣2家、彰化縣1家等計11家下游業者;高雄市衛生局已通知所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監督下架回收,並將相關新事證移送地檢署擴大偵辦。

蘇丹紅辣椒粉竄全台!3地檢署收押2人 最重刑責曝光

蘇丹紅辣椒粉竄全台!3地檢署收押2人 最重刑責曝光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近來含有致癌蘇丹紅色素的中國製辣椒粉流竄全台,不少知名餐廳和食品都被波及,法務部今天表示,已責成高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目前全台已3地檢署展開偵辦,並收押進口商保欣企業負責人、濟生公司斗六廠研發處長,也查扣相關產品,通知各縣市主管機關下架。法務部強調,《食安法》對於摻偽、假冒、違法添加最重可判7年、併科罰金8000萬元,呼籲不肖廠商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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