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5日約談「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釐清該公司是向「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購買原料,在非屬該公司工廠登記範圍之其他場址進行分裝後,交由「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直接出貨予「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此場所無工廠登記證進行違規產品分裝,涉及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已移請高雄市經發局查察釐清。

 

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知悉販售之產品檢出蘇丹紅,危害衛生安全卻未立即依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高雄市衛生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裁罰12萬元整。本案累計罰鍰共318萬。

流向圖。衛生局提供
流向圖。衛生局提供

本次檢出之蘇丹紅色素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全案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全案移請雄檢偵辦中。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倘查有違法,必定嚴懲重罰不法業者,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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