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帝寶」地上29層、地下6層,共有322戶住家,向《壹蘋新聞網》投訴的張先生指出,近期社區開始交屋,社區住宅樓高落在2.9米,但自家15樓的主次臥天花板高度距離地面僅剩2.2-2.3米,原因竟是在於屋內有龐大體積糞管及雨水管經過,建商刻意以加設的天花板隱藏糞管雨水管,意圖不讓屋主看到,張先生認為水流經過糞管與雨水管產生噪音,會嚴重影響生活品質,而室內高度因天花板包覆管線,導致樓高降低,連放置冷氣都有極大困難,另龐大糞管雨水管經過屋內恐造成房價下降,控訴建商以欺騙隱瞞態度,企圖顛倒是非推卸責任。

張先生表示,建商在預售階段根本沒提過15樓房子會有糞管及雨水管經過,刻意隱瞞,還在沒經過允許下施做天花板將糞管、雨水管隱藏起來,意圖不讓購屋族看到,而事後處理態度也不願意積極負責,沒有誠意要去解決問題。

針對投訴甲山林表示,張先生是向房仲購屋並轉約取得該戶產權,然而在預售屋合約書中已清楚載明,「本社區消防中繼水箱位於本大樓十四與十五樓,購買本大樓第十三至十六樓買方充分了解知悉,日後不得以中繼水箱所在位置等理由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山林表示,買賣契約內容均符合法規規定,管路配置亦依建築相關法規設計,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圖所載內容辦理,公司於收到張先生反應,稱其臥室天花板上有管路,但其對於聲音極其敏感,公司原已施作天花板以及天花板上方之隔音棉,當張先生提出針對天花板上方之管路再施作隔音包覆,雙方於4月22日在該戶室內討論是否施作管路隔音包覆相關問題,絕非不聞不問。
甲山林指出,基於服務客戶原則,原預計4月22日雙方協商時答應張先生訴求,未料當天,張先生又增加與管線噪音無關其他6點訴求,如原本已客變追減隔間並經本公司退費予張先生後,現又再要求免費施作隔間,甲山林認為張先生要求內容甚不合理,故婉拒請求,另張先生稱甲山林並未告知管路配置,惟張先生向仲介購買,至於仲介與張先生間如何協議,甲山林無從知悉,而後張先生竟以向消保官投訴為由,欲迫使甲山林答應其六項要求,並向甲山林表示如不答應,日後他將要求更多,甲山林自無法同意其請求。

究竟大樓糞管與雨水管經過住家天花板,是否有法可管?買賣預售屋時,主管機管屬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而建物安全則為各地方政府工務局處。高市地政局對此表示,在不動產說明書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未規範污水管經過住家室內須主動告知,該爭議較偏重在買賣消費糾紛,建議可透過消保官解決問題。而高市工務局指出,「污水管走法紛爭屬住戶私產,無涉工務局核發使用執照竣工勘驗範疇。」
高雄市消費者保護官主任殷茂乾指出,目前預售屋買賣說明書中,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並未規範到污水管線走法,而此次爭議就買賣行為,新任屋主可向前任屋主與仲介提出主張訴求,需釐清前任屋主是否知悉住家將有污水管行經,而建設公司基於協助客戶立場,三方一同協調爭議。
高雄房屋市場調查協會榮譽理事長蔡紹豪指出,該建案屬舊照,目前新式工法多採同層排水,有就是將排水管配置於當樓層範圍,排水管器具設置不穿越樓板,根據不同浴廁佈局做合理管線坡道,達到有效排污,也可免去大樓糞管穿越住家所產生紛爭,而過去民眾較了解污水管會流經2樓,然而近年來超高宅供給大幅增加,多在某些樓層以中繼水箱層處理,若用傳統施工法,同樣也會面臨污水管問題。

《壹蘋新聞網》查詢實登揭露,張先生所購入戶型為位於15樓,然而該戶原始屋主於2020年10月購入58.56坪,內含2個地下3樓總價均為160萬元車位,而張先生在2024年8月12後透過讓渡轉約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