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檢指出,許芷瑜今年8月29日出境前往日本後,迄今未返,期間北檢透過橘子友人策動並呼籲她返國說明案情,也無所獲,因此認她有逃亡或藏匿事實,10月25日正式發布通緝,並依《護照法》,將發函給外交部廢除許芷瑜的護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橘子是以觀光簽證入境日本、澳洲,檢方於10月25日發布通緝前,她便搭機前往澳洲,澳洲觀光簽證可透過手機程式申請「電子旅行簽證(ETA)」取得,每次入境最長為三個月,預計她可停留於澳洲至明年一月初,橘子是否會於期滿前再赴其他國家,檢廉正密切監控中。

另外,由於我國非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只能用個案通報當事國其護照失效,請求協緝,關鍵在於當事國願不願意積極幫忙處理,方式包括簽證到期不予續簽、要求限期離境、驅逐出境等,不然在護照有效期間內,「橘子」許芷瑜仍然可持我國護照遊走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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