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批評,鏡週刊如今不只是「鏡檢」,而是「鏡導」,鏡導寫不出新東西,媒體名嘴只好自己導;北檢與鏡檢2個月來都在找行賄的金流,從ATM存現金、4300萬買屋款、政治獻金、冷錢包,現在變成字畫、人頭政治獻金,「最後是『鏡導』自己辦案連連看,沒有查證就羅織人頭捐贈,『翻車』而已!」

她指出,北院裁定延押雖在意料之中,但2個月來洩漏筆錄內容、媒體同步辦案、放風影響輿論的辦案方式;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台北地檢署,國人都看在眼裡。黃珊珊說,對比於超思案,京華城案的雙標作為,與媒體名嘴共生的檢調系統,到檢察總長下令調查,傷害的不只是柯文哲個人,而是整個檢調系統的社會信任,起訴後卷證將公諸於世,偵查過程將接受外界檢驗。

黃珊珊強調,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人權是普世價值,每個人都應該被保障,羈押限制尚未定罪之人的人身自由,更應符合必要性與正當性,抗告是基本權利,法院應該保持客觀中立,因為法官的使命就是「我心如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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