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下午搭計程車出庭,和發言人徐千晴各抱著一箱A4文件箱出庭,面對媒體詢問「要認罪嗎?今天也是無罪答辯嗎?」均一語不發快步進入法庭,法院外則聚集不少她的支持者和抗議者,有人高呼「高虹安加油」、也有人高喊「關押高虹安」。
今庭訊歷經3個多小時,高虹安在庭中否認犯行,辯稱助理們在偵查中有明確表示實質加班時數大於申報時數,甚至超過上限,因此沒有助理明知不實仍申報加班費的問題,高虹安強調,無論酬金、加班費都有助理提供對等實質勞務,對立法院來說有實質達到預算目的,她並沒有施用詐術,使立法院產生損害。
至於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高虹安稱並非她創立,是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提供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服務的經驗,善意提議可以沿用,由於她不了解立院生態,多次請黃惠玟確認合法性,且她從未和黃惠玟以外其他助理討論捐款,不希望助理們因為她立委身分感到壓迫,喊冤並沒有和黃惠玟謀議,該項零用金制度是黃的提議。
法官釐清高虹安對於檢察官起訴範圍爭執的事項後,詢問是否認罪時,高虹安除否認犯行,也花了近15分鐘論述表示,當時她的國會團隊每天做好立委問政職務,第一年獲113位立委中問政表現最高分和優秀立委肯定,助理們的付出大家有目共睹,絕沒愧對立法院公費助理,不該被認為是貪污如此嚴重的指控。
此外,高虹安也說明對於零用金制度的認知,她提及2020年2月從科技業轉換跑道,第一次踏入政治,很珍惜選民託付為民喉舌的任務,但她對立法院運作相關制度、行政流程不熟悉,因此聘請有立法院行政經驗的黃惠玟,彌補她對於行政庶務、人事財務等不熟悉,讓她全心專注於問政,很感謝黃惠玟的協助和指導。
她再次強調,零用金制度是黃惠玟在李俊俋辦公室的經驗,她多次確認合法性,無論立法院、人事處,或其他委員辦公室,甚至是黃惠玟在監察院工作的丈夫等人,都說只要用於辦公事務都是合法,也說立法院行之有年,很多助理會捐款給辦公室使用,最後,高虹安說,她很感謝助理們對辦公室的貢獻,她也有支付近80萬元給作為辦公室開銷使用,金額超過助理提供,對於零用金沒有犯罪意圖。
高虹安庭訊後受訪指出,開庭過程謝謝法官給她和律師充分的時間說明,因這個案子先前偵查不公開的關係,他們的很多說法沒有對外說明,今天律師提出很多過往的法律見解,謝謝法官給他們時間說明,下次庭期法官會在和其他被告討論後才決定,謝謝大家關心等待,也希望給法院純淨空間審理,不要給法官太多的壓力。
至於她今出庭抱著大紙箱,箱子裡是什麼東西?高虹安說,是看到很多過往見解,立院撥給立委助理費,就是給助理協助,她為了證明助理不是人頭、加班時數都有超過申報的時數,因此自己整理很多他們工作及加班證據,資料蠻多的,而這些東西之後也會具狀整理給法官。
對於她開庭都推給黃惠玟,高虹安強調,她開庭都說,她非常感謝黃惠玟在她從科技業轉換跑道,對相關程序都不熟悉時協助她,她並點名這次被起訴的助理,強調對他們心中都是感謝,語畢隨即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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