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今得知法院判決結果,發出5點聲明:
針對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周玉蔻及民視共要賠償我220萬,其中200萬元賠償,民視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一事,本人聲明如下:
1,謝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
2,周玉蔻曾因毀謗馬英九被法院判賠180萬元,因毀謗郭台銘被法院判賠200萬元,現在更因毀謗張淑娟女士被控告,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周玉蔻藉媒體多次毀謗無辜者,顯然她並不把賠償200萬當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轍。
3,判賠220萬對一般人也許不算少,但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她再犯,更何況她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
4,本人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黃,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將和律師研討,一定要積極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她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所有賠償本人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5,媒體也要留意不要成為周玉蔻利用的幫兇,為虎作倀毀壞了自己的聲譽。
周玉蔻對於遭判賠,也在臉書發表聲明回應:
關於趙少康提告本人,一審判賠案,本人將依法提起上訴。
本人在電視節目討論趙少康是否涉及「拋妻棄子」之評論,主要是因為他當時宣布參選2024年總統。在總統候選人人品內涵必須接受公眾檢驗的前提下,進行可受公評、符合公益的探討。
針對此一議題,三十多年來,本人消息來源多元,也有多番查證。
節目中,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進行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的名譽。
依法,本人將提起上訴,捍衛言論自由與本人權益。
周玉蔻
2023年10月11日
全案源於2021年8月26日,周玉蔻在《放言》網站刊登「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身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隔年9月17日又在臉書寫道:「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捺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周玉蔻還在自己主持的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以「放任側翼亂咬!?秒速切割裝清高!?趙少康嗆阿中:抹紅他人不沾手 造謠!?」為標題討論趙少康,對於趙男說她是「民進黨側翼」,周玉蔻怒嗆:「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是不是也不沾手呢?」趙少康因此怒告周玉蔻、民視,連帶求償10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周玉蔻和民視須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周女另須賠償趙少康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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