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提供的書面報告,明揚國際屏東廠區分為一廠、二廠,均為鋼筋混凝土、鐵皮構造建築物,分別為地上2層、地上3層建築物。其廠房領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之使用執照,供C-1類作業廠房使用。
而在列管和消防安全設備蓋要部份,內政部指出,本場所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丁類中度危險工作場所列管,現場依用途設置滅火器、室內消防栓設備……等消防安全設備。
針對檢查情形,內政部表示,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最後一次申報日為2022年11月15日,不符合規定。檢附改善計畫書,訂於申報後30日內完成改善;而在消防安全檢查,最近一次檢查為2020年9月29日,亦不符合規定,經於2021年1月19日複查,才符合規定。
而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方面,內政部表示,工廠類建築物每年第三季進行申報,但該公司112年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資料,系統狀態顯示審核中,尚未完成申報;在防火管理部份,同意備查日期為2023年2月1日,最近一次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日為2023年6月14日。
不過在危險物品管理部份,內政部坦言,明揚公司一、二廠為「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之丁類場所,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未列管為公共危險物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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