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結公告,檢察官依一般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鄭姓協理共6人,另外也針對公司法人部分起訴。
屏檢主任檢察官陳靜慧告訴中央社記者,明天上午將舉行記者會說明偵結起訴內容。
明揚公司在去年9月22日爆炸起火,釀4名消防員及6名員工死亡、逾百人輕重傷;屏東縣政府掌握事證,認定廠方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未完整提供化學品種類等,也未指派專人協助現場救災,合計重罰新台幣240萬元,
案發後,屏檢著手偵辦,認為明揚公司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鄭姓協理因涉刑法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600萬、500萬元交保及450萬元交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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