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法規,公務人員不能組工會,僅能依照《公務人員協會法》,組成公務人員協會,因此也缺乏「勞動三權」等工會才具備的權益保障。因此,消促會呼籲開放消防員組工會多年,在明揚大火後,此議題再度受到關注。

不過,政府對於開放消防員組工會仍有疑慮,希望以修《公務人員協會法》因應。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中增訂警消等特種公務人員,得報經銓敘部同意後組織公務人員協會。

草案也擴大協會參與範圍,放寬協會得就工作簡化、業務績效評核基準、訓練及進修、員工身心健康協助、非全國一致性規定之各機關福利措施等,納入協商事項;同時,調降現行機關協會的成立門檻,增訂特種協會及中央三級機關協會的成立門檻。草案中也制定會務公假核給上限,每月以60小時為上限。

針對《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草案,消促會與警工會發出聲明回應,首先,行政院與考試院號稱《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將適度回應基層組織工會需求,此為欺騙社會大眾的說法。

聲明指出,基層團體數次於考試院諮詢會議、公聽會、記者會、聲明方式,清楚表態《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背離基層需求。

聲明強調,政院若仍執意通過修法,基層團體將再度發起抗爭行動。

再者,聲明中也呼籲,立法院各黨委員與基層公務員站在一起,拒絕《公務人員協會法》惡法,支持公務員組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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