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對於任用李前助理做人頭助理的質疑,高虹安也秀出「一整面牆」、近乎三、四百張的對話紀錄截圖與12位證人影片證據,證明李姓前助理在立法院任職期間是有在做事的。

作家溫朗東比對2020年2月28日和2121年3月31日李男的簽名,不解地寫下「時間相隔13個月,兩個圖層都調到65%不透明,將表格對準後,幾乎是完美疊合。相隔13個月的簽名,即使是同一人也不可能簽的位置跟字跡一模一樣。」

石明瑾也針對簽名筆跡一事提出疑點,他表示當過警察的人都知道,每次常訓簽到,都要用現場督察組教官提供的原子筆,不能用自己的筆簽名,因為這樣才能證明你有到現場,不是事後補簽。「隔了一年,三個人都還是用同一支筆簽名,這代表..大家都把自己的筆保存的很好,珍惜物資,勤儉持家。」

石明瑾針對簽名提出質疑。翻攝自石明瑾臉書
石明瑾針對簽名提出質疑。翻攝自石明瑾臉書
溫朗東也對簽名提出質疑。翻攝自溫朗東臉書
溫朗東也對簽名提出質疑。翻攝自溫朗東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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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官司進度曝光 月底這天正面對決「認罪組」3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