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日前被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踢爆任用男友李男做人頭助理;林耕仁昨日也發聲明說出「吹哨者就在高虹安辦公室」。
高虹安今天稍早召開記者會,說自己在參選新竹市長以來,盤點這些造謠抹黑的事件,已經超過30件。她有些哽咽地說,白天自己跑行程努力爭取選票,晚上還要翻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但當她拿出證據後,所有側側就已經準備好往下個議題前進,「真的夠了,真的太多了」。
而外界對於任用李前助理做人頭助理的質疑,高虹安也秀出「一整面牆」、近乎三、四百張的對話紀錄截圖與12位證人影片證據,證明李姓前助理在立法院任職期間是有在做事的。不過高虹安男友的長相也意外在諸多「會勘」證據照片中曝光。
高虹安說,李男在任職助理期間,擔任類似行程、隨行助理的角色;同時李男也擔任司機、活動出席、會議、選民服務、重要事務處理、公務手機接聽、社群管理規劃開發等工作。高虹安解釋,外界質疑李男和她的手機號碼一樣,是因為對外不可能用自己私人號碼聯絡事情,因此用名片上的公務手機號碼很正常。她更說李男做這麼多事情,「加班費46小時都不夠」。
另外,高虹安也補充,李男是2015年離婚,檢舉人所提到自己成為李男小三的情事也是不實指控,所以綜合以上說明,會親自赴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對林耕仁、周玉蔻及部分媒體、網友提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等。
高虹安的委任律師陳宗豪表示,依據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41號判決,就已經很明顯指出,這類助理補助費案件的爭點在於「助理本身有無實際做其職務工作」;而高虹安已提出許多資料顯示李男在任職期間有實質作為。
陳宗豪說,台中高等法院也有類似刑事判決,是關於助理有無實質從事助理工作。該判決內容引述內政部函示,其中重要的一點,是助理有無從事實質工作,與其有無兼職「一點關係都沒有」。
李男的委任律師鍾維翰進一步提出四點說明:第一,有媒體稱李男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但要成立此罪行需要有詐領行為,更需要證明他無從事助理工作,不過,顯然李男是有實質從事工作的。
鍾維翰表示,第二,外界質疑李男有將款項捐給特定政黨,但既然有從事工作,他的薪水基於個人自由意志的處分行為,跟犯罪沒有關係;第三,關於勞健保沒掛在立院,但勞健保掛在哪個事業單位下,與李男到底有無從事立法院工作是沒有相關的;最後,李男也相信檢調會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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