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上午開庭針對總統國情報告部分進行辯論,大法官詹森林詢問就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爭議詢問雙方意見時,突然勸雙方和解,他說,上次開庭時,立委黃國昌曾說過,「總統不來,好像也不能怎麼樣」,緊接著問雙方:「在這樣情形下,有沒有和解的可能?就是麻煩立法院自己把這一條刪掉,但是也請總統履行他承諾也好、義務也好,到立法院去作他該作的報告。」

詹森林還說,這只是他的建議,如果不能和解,憲法法庭必須介入,可是,雙方叫大法官不要介入,卻又如此激烈爭執,是不是也請雙方稍微冷靜一下。他還指出,立法院有《憲法增修條文》依據,但也可促請總統對立法院適當尊重,何必訴諸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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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詹森林突然地勸和,立法院律師葉慶元回應,《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集會時,可以聽取總統報告,「這是政治問題,因為《憲法》已經將這件事情給相關政治部門處理,司法權就不該介入,大法官不要介入,讓政治機關(立法院、總統府)去處理就好」。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則回應,總統曾經公開承諾在合憲、合規前提下,接受立法院國情咨文邀請,但要在合憲、合規之下,另外,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都曾經願意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但都沒有成行過,因為每個人都要求即問即答,這部分確定違憲,「我認為應該修憲,而不是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應該把《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改成『應』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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