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離譜的是,衛福部竟以幼兒園不受《兒少權法》規定範圍,且非歸屬校園,認為媒體本就可以揭露加害者資訊,消息一出令人傻眼,難道以前報導挨罰的媒體都是活該?更不解的是,黃子佼性侵未成年還持有少女性影像因媒體報導已「社死」毛畯珅卻受保護繼續犯案,邏輯何在?政府實在該好好反省,盡快修法,不該再讓悲劇重演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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