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楊肇忠曾多次向鄧福鈞無息借款,檢方2016年8月5日要搜索群聯電子涉嫌財報不實案,楊男為了避免鄧男資金受損,於搜索前傳送:「不要碰IC設計。」、「不要碰群聯。」等訊息給鄧男,鄧男得知關於群聯的不利消息後,融券賣出群聯股票170張,再於搜索消息公開後,回補獲利875萬餘元。

同年6月,楊男得知檢方偵辦中信金控等向長虹建設購買內湖土地相關弊案,將於同月8日執行搜索,楊男在搜索當天早上9時許以60元委託價,融券賣出長虹建設股票1張,再於同日10時許以每股58.5元融資回補當沖,內線交易獲利1222元。 

高院審酌楊肇忠擔任查緝犯罪的調查官,卻為貪圖私利而內線交易,破壞證券市場交易公平性,影響一般投資人對證券市場的信賴,考量他內線交易股票只有1張,犯罪所得僅有1222元,情節輕微,且楊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先前於檢方偵查中也已主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1222元,因此判刑1年6月徒刑。

至於股市金主鄧福鈞,高院認為他另案違反《證交法》被判刑,卻於另案二審審理期間再犯本案,顯然不知警惕,且內線交易獲利高達875萬餘元,考量他在高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且先前於偵查中已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並透過投保中心與43名投資人達成和解,給付803萬餘元和解金,今將鄧男判刑1年8月。可上訴。

推薦新聞 徐乃麟被爆搞賭場、有小三 怒告PUB女老闆!真相出爐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博恩3場「演講」賣票入帳2283萬! 抗繳26萬娛樂稅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