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6月30日起正式實施。

 

只要行人已經通過斑馬線(就算還在斑馬線上),車輛仍可從行人後方通過,並不會開罰;但在行人尚未通過時,車輛仍需遵守前懸不能進入斑馬線的規則。
只要行人已經通過斑馬線(就算還在斑馬線上),車輛仍可從行人後方通過,並不會開罰;但在行人尚未通過時,車輛仍需遵守前懸不能進入斑馬線的規則。

其中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挨轟「行車地獄」、「白癡政策」,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修改過後的取締規則太過嚴格暫緩實施,下周一就「近端」方案進行討論。

只要行人已經通過斑馬線(就算還在斑馬線上),車輛仍可從行人後方通過,並不會開罰;但在行人尚未通過時,車輛仍需遵守前懸不能進入斑馬線的規則。翻攝畫面
只要行人已經通過斑馬線(就算還在斑馬線上),車輛仍可從行人後方通過,並不會開罰;但在行人尚未通過時,車輛仍需遵守前懸不能進入斑馬線的規則。翻攝畫面

警政署今(22日)也說明「現行」規定,在新制尚未確定時,都是使用下列規則:

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二、路口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

三、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警政署說明,只要行人已經通過斑馬線(就算還在斑馬線上),車輛仍可從行人後方通過,並不會開罰;但在行人尚未通過時,車輛仍需遵守前懸不能進入斑馬線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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