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葉女2021年10月傳訊給曾男:「我竟然要為了4、5萬去跟別人開口,我覺得很丟臉。」、「沒關係。我去問我前男友。也只能這樣。」曾男質疑:「那妳跟前男友分手了,妳去找他拿錢,這是什麼概念。」、「當我借你,也不要?」葉女回覆:「我不喜歡。我很討厭跟別人借錢。」、「不是要跟你借的意思。」、「就算有交往我也不想跟你開口把關係打壞。」、「我會在意我在你心裡的形象呀,你不懂啦。」
男友資助稱「我不是金山銀山」
曾男接著表示:「我也可以當作我買一個包給妳,我是這樣想的,但是妳就不要讓我幫忙你補洞。」、「而且妳只是補倉而已,錢一下就回來了,雖然我不知道妳會不會賣掉股票啦,妳最近的操作,我很害怕。我不是金山銀山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妳太誇張我也就無能為力了。」、「搞得我在妳心裡一點地位都沒有,有事情不會找我嗎,而且我只是借妳週轉而已,又不是送錢給妳這樣揮霍。」
法官認為葉女投資股票虧損,曾男建議她改採保守路線、認賠,還直言:「我們不能一直跟別人借錢來補洞。」、「先把外面需要還的先還一還。」、「才剛借錢,現在又要借。」可見曾男針對葉女投資股票的資金需求,並未直接表明無償贈與,而是提出解決方案,希望葉女不要向前男友借錢。
至於葉女辯稱因為家人確診新冠肺炎,她無法聽從曾男指示外出,以及曾男曾經對她掐頸施暴、摔壞手機,所以她才封鎖曾男,不是故意避不見面,法官認為就算屬實也跟借錢之事無關,依據雙方LINE訊息足以認定曾男不是無償贈與,因此一審判決葉女須償還23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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