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

嘉義有婦人以總價762萬元買入預售屋,前後繳付378萬元,當初建商「口頭承諾」已與大股東互保,用「同業連帶擔保」履約方式,後來婦人發現每次準時繳付工程期款時,建商卻遲遲拖延工期,一再用「缺工」理由搪塞,施工完畢後,仍等不到交屋,今年才驚覺建商將房子「一屋二賣」,買來的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積攢40年的血汗錢化為烏有。讀者提問應該如何避免落入預售屋陷阱?

律師蘇家宏答:

預售屋本身陷阱多,例如:房子被二賣、買到爛尾樓、價金拿不回來、建商一拖再拖遲遲不交屋或延長工期…等等,在履約保證上某些建商也會「鑽漏洞」,在這則新聞中,該建商是以「同業連帶擔保」的方式履約,但為什麼有履約保證還是會出問題呢?

一般可以注意以下2點:

一、確認擔保公司:同業連帶擔保需要有另外的建商擔任保證人,可是有些建設公司可能會「鑽漏洞」,利用「人頭」的名義成立另一家建設公司來做擔保,讓買家誤以為有保障機制,但實際上這間公司可能沒有足夠的資產,所以確認該公司的信譽和實力,以減少風險。

二、確認擔保事項:是擔保興建完成?還是擔保履行交屋?還是擔保如果解約後價金返還?還是擔保價金確實用在興建建築上?

購買預售屋時要格外謹慎,先確認建商的信用、公司運營狀況,在確認履約保證方式是否安全可靠,切記在簽約前仔細閱讀合約,了解自己的權益和責任,尤其是核對合約內容與銷售的話素是否一致,如果合約內容與廣告不符,就要考慮是否購買了。(記者陳彩玲/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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