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

女兒要結婚了,給她的財產會不會被女婿分走? 如果小倆口離婚,女婿會拿走女兒財產的一半?該怎麼做才能保護女兒的財產?

律師蘇家宏答:

有3招可以保障權益。

方案A:在結婚前把財產贈與給女兒,並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夫妻財產分配規定的前提是分配「婚後」的財產,因此「婚前」的財產是不用跟另一半分享,如果父母親在女兒結婚前,就購買一棟房屋(無貸款)給女兒,並繳交贈與稅,這棟房子就屬於女兒的婚前財產,如果兩人鬧離婚,女婿身無分文,也不能跟他的太太要求分一半的房屋。

至於女兒自己在結婚前所賺的錢也不用分對方,只有在結婚後所賺得的錢,如果扣掉婚後債務還有剩餘,這部份才需要分給身無分文的女婿。

「如果兒女已經結婚,現在贈與給子女的財產是否也要分給媳婦或女婿?」蘇家宏表示,法律規定不用分,但在對簿公堂時,往往沒有證據證明是父母親所贈與的財產,因此無法被扣除而被對方分走的案例也不少,所以記得在贈與的同時跟國稅局申報贈與,寫下贈與契約並留下匯款記錄,家產就不會被分走。

方案B:將財產信託,給女兒受益權而不是所有權

在法律上贈與給子女的錢就是子女的,如果兒女耳根子比較軟,會把房子或財產過戶給另一半,父母可以把房屋信託給銀行(或受託人)20年,女兒拿到的僅僅是有權利居住,沒有權力賣房子,等到20年後,銀行才會把房屋所有權過戶給女兒(受益人),就不怕女婿騙走財產。

方案C:持續供給吃住,用遺囑看管家產

父母沒有一定要在子女結婚時分配家產給子女,如果預感有危機發生時,可以用自己的名義購買房屋,無償給女兒、女婿居住,每個月看狀況給零用錢或小額贈與,用一段時間觀察他們的婚姻是否穩固再決定是否分家產。

此外,要同時運用遺囑,把應該分給兒子或女兒的財產分配妥當,甚至可以加上10年禁止分割所有不動產的條文,讓兒子與女兒不會因財產分配起糾紛,達到掌控財產。(記者陳彩玲/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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