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莉塔今天在友人陪同下素顏出庭、打扮輕便,以寬大外套遮住微微隆起的腹部,李沐晴則由2名律師陪同,她全身黑,腳踩要價3萬多元的Chanel鉛筆鞋,兩人再度於庭中交鋒。

蘿莉塔今於庭中堅稱,刑事判她有罪是錯誤的,強調自己無罪,並質疑李沐晴提出罹患焦慮症、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是「假證據」,她稱問過專業醫生,該項鑑定需要1到3個月時間,但李女在案發後3天就得病,可見與她的行為無關。

蘿莉塔還說,李女曾傳訊「one rule for me no girlfriend」給Peter(蘿莉塔的前男友),暗示男方只要沒有女朋友,就可以發生不軌關係,可見兩人約砲、出軌。李沐晴坐在旁聽席聞言則不斷搖頭、嘆氣。

李沐晴的律師則反駁,訊息是蘿莉塔單方面過度臆測解讀,且此案刑事部分已判刑定讞,蘿莉塔卻空言否認。

女星李沐晴。陳彩玲攝
女星李沐晴。陳彩玲攝

法官諭知辯論終結前,蘿莉塔突舉手要求再表示意見,她說,李女一直說謊,從偵查庭說自己是公眾人物、名人求償200萬,但開庭後又改口自己是一般民眾,卻在半年內於臉書接業配,還說自己是小邱淑貞,可見就是說謊,也能依此推定她稱和Peter沒關係也是說謊。

蘿莉塔質疑,李女如果不是藝人,憑什麼求償200萬元,但她話鋒一轉卻又說,去年底雞排妹告《鏡週刊》影射她當小三,最終《鏡週刊》獲無罪,原因是雞排妹是公眾人物可受公評,蘿莉塔據此再次強調自己無罪。

李女的律師則告訴法官,從蘿莉塔的陳述可知,她惡意攻訐、毫無悔意,請法官斟酌判賠,法官於庭末諭知4月7日宣判。

開庭結束後,蘿莉塔率先走出法院,對於今天開庭狀況,她僅表示,「律師說不要亂講話,謝謝。」至於近期懷孕狀況如何,她露出微笑說「還OK!」記者再問「什麼時候辦喜酒?」蘿莉塔笑稱,「應該不會辦,小孩要花很多錢,喜酒就先緩緩。」隨即離去。

 

女星李沐晴。陳彩玲攝
女星李沐晴。陳彩玲攝

李沐晴則是痛批蘿莉塔「被害妄想症很嚴重。」面對蘿莉塔指控她不是藝人、身價不到200萬,李女則說,「每個人對自己職業的想像度、值哪個價錢因人而異,今天不是我這個人值不值200萬,而是今天對我造成的傷害,我覺得禍從口出,不能說我想講就傷害別人,希望今天法院還我清白,也讓大眾知道不要隨便講話、污辱別人。」

李女無奈說,刑事已經判了,法官不會亂判,一審、二審都過了,現在只是賠償問題,「她(蘿莉塔)還那麼堅持,不知道要說什麼。」

全案源於2020年6月26日,臉書帳號「Alison WaWa Liu」PO文辱罵李沐晴,蘿莉塔以臉書帳號「Lolita Lee」留言「哈哈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笑哭臉表情),希望她老公外遇(笑哭臉表情)」、「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

李沐晴得知後怒告蘿莉塔加重誹謗,另附帶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刑事部分蘿莉塔被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民事部分則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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