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蔡明宏聲明:
本人對於監察院罔顧事實的決議極感遺憾,本人接受約詢後, 即於 3 月 8 日提出書面陳述資料及能證明本人被誣陷的證據, 然監察院均未予以審酌,隨即於 3 月 12 日即通過彈劾決議, 顯然於本人提出有利證據之前,即已寫好彈劾案文,已有預設立場,對於本人提出的書面資料及能證明本人被誣陷的有利證據,也置若罔聞,一昧的偏聽虛構、違常的片面指訴, 空言妄斷。
加上有心人士意圖以多人不實指控,累積製造成罪風向輿情,隨著越來越多負面印象累積,將本人形容成瘋癲不堪、十惡不赦的色狼,使本人百口莫辯,縱使提出能證明本人被誣陷的事證,仍然無法獲得看見與正視,在這種集體誣陷的氛圍中,公平和理性早已被遺忘,殺人滅口式毁人聲譽背後的真相也隨之湮滅而不為人知。
本人會盡一切力量, 自證我的清白。
60多歲的蔡明宏已遭停職,他是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的資深法官,檢方起訴指控他2007年11月7日擔任士林地院行政庭長時,以慰勞一名未婚女書記官工作辛勞為由,請她吃晚飯後開車上陽明山,把車停在偏僻道路的避車彎,在後座幫她按摩,進而吸吮胸部,還把頭臉埋在她兩腿間說:「再5分鐘就好。」女書記官掙脫下車後,蔡男才悻悻然載她下山。
至於女法官部分,檢方指控蔡明宏2022年11月15日中午,邀這名已婚女法官到陽明山土雞城用餐後,把車開到偏僻產業道路停靠,然後伸手扣住她左手腕揉捏,女法官要求下山,蔡男拖延說:「好啦!再給我5分鐘。」並用手背撫觸女法官臉頰,揉捏她大腿還摳碰私密處,女法官夾緊雙腿抵抗,直說下午有事、老公在找她,蔡男才載她回法院。
蔡明宏去年被檢方起訴強制猥褻2罪,由法院審理中。懲戒部分,司法院日前將2案分送職務法庭、監察院審議,誇張的是,陸續有法院女員工指控曾遭蔡明宏性騷擾,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新增3名被害人,她們在2004至2010年間,遭蔡明宏性騷擾,認定蔡男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損害司法形象,應受懲戒,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全數通過予以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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