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主張,她與丈夫彼此相愛,2人連結婚日期都挑在5月20日,並生下一名女兒,但婚後4年卻發現老公出軌,偷吃前公司的女同事,2人從2017年開始到去年8月多次出遊還發生性行為,前後總計5年多時間,讓她深受打擊,決定為自己爭口氣,對老公和小三提告,連帶求償150萬元。
小三向法官喊冤,自己才是被騙的一方,她強調與梁男交往期間,並不知對方有配偶,是梁男對她隱瞞已婚身分,直到去年收到正宮提告的起訴狀,才知道實情,並自知做錯事,不該破壞別人家庭,立即快刀斬亂麻,和梁男斷絕所有聯絡,至此再也沒有發生任何逾越男女分際的事。
梁男則未否認出軌,主張自從婚後與老婆感情不睦,雙方時常發生爭執,又溝通不良,導致關係每況愈下,時間久了漸漸對婚姻感到失望,精神上也備受打擊,他坦言近期自己創立的公司受景氣影響,營業額持續下滑,且每月固定開銷又不少,認為妻子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
士林地院查出,正宮與丈夫結婚時曾宴請公司同事到場祝賀,也有照片為證,此外,梁男生下女兒後,曾在臉書po出愛女照片,並寫下「為什麼是我獨自帶女兒」,小三則在貼文下留言「因為你是好爸爸XD」,梁男其他好友則回應「放老婆假期啊!」等訊息,法官根據臉書訊息認為,小三應知道梁男有配偶,因此不採信她的說詞。
法官根據正宮提出的照片和影片 認定梁男和小三發生性行為,發展不倫戀情長達5年多,破壞他人婚姻圓滿幸福,也導致正宮身心受創,審酌梁男現在經營公司,2020、2021年薪資所得均為100多萬元上下;小三為大學畢業,從事人事專員工作,並育有未成年子女,而2021年薪資所得約94萬上下,判2人需連帶賠償7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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