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在20日清晨,當時北台灣暴雨傾盆,一名17歲高中生撐傘上學,一輛白色轎車疾駛過積水路段,濺起水浪將全身潑濕。氣不過的他,在社群平台發出10篇貼文,從古文、英文詩到散文皆有,題名包括〈濺水記〉、〈水漬〉、〈斷肢傘秤〉及〈To the White-Car Driver〉,用詞犀利又富詩意,情緒飽滿。
他在〈濺水記〉中寫下「吾撐傘上學堂,忽有白車如電過,輪壓積水起狂浪」,在〈水漬〉裡則感嘆「母親說衣裳髒了可洗,卻不曾說有些水漬會滲進記憶」,而〈斷肢傘秤〉更以「傘骨迸發颱風的悲鳴」比喻憤怒情緒。這一連串「文采並茂的怨念創作」被網友笑稱「滿級分復仇文」、「徐志摩上身」。
過沒幾天,一位自稱車主的人就在社群現身回嗆:「我是車主,請問你有什麼問題嗎?你怎麼不去怪積水,邏輯有問題去看醫生」,並貼出報案證明單,表示已向警方報案提告。留言引發熱議,有網友轉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6款內容,指出「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者,可處600至1800元罰鍰」,替學生抱不平,認為「要怪積水,也要先慢行」。
面對風波延燒,高中生再度發出〈道歉文〉,承認當下情緒失控、用詞過激,未能體諒駕駛人在暴雨中行車的不易。他寫道:「那日濕透的衣衫晾乾便好,但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若被浸濕,需要更多誠意才能撫平」,並強調願意親自說明原委、也願承擔後果,「憤怒時更要守住善良,委屈時仍須記得體諒」,展現出和解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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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連發「10篇古文英文」抱怨被濺水!車主不爽提告3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