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符男的父母20多年前離婚,由他獨力照顧母親,年邁的符父前年住進長照機構,但該機構去年11月因故無法繼續照護符父,於是通知符男把父親接回去,但符男把父親接回永和區住處後,覺得父親經常故意指使他與母親做事,嚴重影響母子原本平靜的生活,且懷疑父親多次企圖進入母親房間內侵犯她,這些對符男來說造成極大精神壓力,他自責把父親接回家同住,造成母親陷於危險。
護母心切狠心弒父
去年11月28日下午,符男見父親在房間內午睡,決定動手了斷一切,他以枕頭用力悶住父親口鼻,確認父親死亡後,將屍體抱上頂樓加蓋房間,裝入白色大型整理箱藏置,幾天後屍體開始散發臭味,符男擔心母親發現,同年12月6日晚間決定棄屍,他持美工刀、鋸子肢解分屍,將屍塊裝進行李箱,隔天凌晨2時許拖著出門,走到永和區水源橋上把行李箱打開後,將父親屍體、衣物、分屍工具等丟進瓦窯溝,然後再將行李箱、白色整理箱丟掉。
民眾於去年12月8日在中和區段的瓦窯溝內發現「異物」,區公所人員獲報指示雨水清疏廠商前往勘查,驚見屍體軀幹立刻報警,警方調取附近監視器畫面清查,比對後,鎖定符男涉案並拘捕他。
符男被捕後坦承犯行,法官調查認為他與父親相處還算和諧,確實有心照顧父親才把他接回家同住,還帶父親矯治牙齒、購置全新寢具,並於接回隔天將父親戶籍遷入,但是為何在父親入住第5天就殺害他,法官認為其中必然有劇烈轉折的原因。
難忍父親對母親不軌
依據相關事證,法官認為符男父親離婚前經常辱罵、恐嚇妻子,而兒子把他接回同住後,可能因為符父故態復萌,甚至企圖侵犯前妻,導致向來孝順母親的符男難以忍受,才會痛下殺手。
儘管如此,法官認為符男可用理性、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例如分別安置父親、母親,但他卻於衝動之下選擇最極端且最壞的方式,也就是殺害父親,弒親犯行仍應受到高度譴責,高院審酌後,今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16年,另依損壞、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罪,判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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