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被脫衣暴打逃回娘家
判決指出,有槍砲、毒品、妨害自由前科的駱姓男子(43歲)2019年9月出獄後,認識大他6歲的洪姓女子,交往不久後2020年3月登記結婚。婚後洪女勸誡駱男不要再以販毒、改造槍枝販賣維生,卻遭駱男暴打,駱男扒光新婚妻衣服,持槍恐嚇她,也曾綑綁她手腳,一拳一拳猛揍頭臉。洪女不堪家暴欲和駱男離婚,新婚3個月後就搬回鳳山娘家,並聲請保護令獲准。
狠夫活活掐死妻棄置床上
駱男心有不甘,2020年7月9日深夜徘徊在洪女娘家附近,過了午夜有住戶開門,他尾隨入內按洪家門鈴,稱要跟洪女講事情,洪女胞兄便開門讓他進屋,洪女見駱男找上門,關起房門講話,洪女堅持離婚,駱男卻說,若要離婚就要還他結婚金飾,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衝突。
駱男不滿洪女講話刺激她,伸手掐她脖子4、5次,洪女雖反抗出手抓傷駱男背部及手部,但仍抵擋不過駱男,遭活活掐死。駱男見妻死亡,把屍體丟床上,凌晨3時許駕車逃離現場。
由於當時洪女家人已經入睡,並未發現洪女死亡,直到早上原要回診的洪女未出現,醫院打電話找人,洪女母親才發現洪女房間門鎖著,覺得事有蹊蹺,請鎖匠開門後,赫見女兒已經死亡,立刻報案。
行兇後傳訊仇家要「多殺幾個」
檢警相驗屍體時認定洪女被掐死,鎖定駱男涉案,發現他行凶後開著BMW跑到林園區一間摩鐵買毒,後來在大寮區自撞電線桿,因涉嫌持有毒品案件,遭三民二分局警方逮捕移送地檢署。
偵辦此案的鳳山警方得知駱男持有毒品被抓後立刻追到地檢署,在晚間他被交保在地檢署門口逮人,查扣手機2支及筆記本等證物。
警方查看駱男手機時,發現他殺人後傳訊息給朋友「我殺死人了,你明天看新聞叫我妹妹跟我連絡」,甚至還傳給仇家稱「我現在不爽我就殺,我已經殺一個了我多殺幾個」等語。
惡男辯稱是妻講話刺激他
偵查時駱男雖坦承動手掐洪女,但辯稱是洪女講話刺激他,他才會控制不住動手,他共掐了4、5次,每次5至10秒,洪女在被掐著時都還可以小聲說話,沒想到最後被他掐死。
檢察官發現他行凶前3天,曾寫下「今天一定殺」的紙條,認為他原本就有殺人犯意,非不小心失手殺人,且不念夫妻情分,僅以細故勒斃配偶,手段甚為殘忍,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死者兒子哀嘆母親命苦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時,洪女與前夫生的孩子到庭表示,「媽媽蠻命苦,出嫁沒多久就離婚,一個人把我從小養大…沒有享受到人生就這樣走了」,希望法院判駱男30年徒刑;洪女大哥也當庭氣罵駱男「你殺妻還不知悔改,是不是人啊?」法院審理後認為駱男無愧疚或難過的表現,認他無悔改之意,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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