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趙藤雄為加速推動土城開發案都市計畫審議及環評審查,先給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好處,以遠雄集團在土城開發案、大巨蛋案的土方清運工程利益,交給周勝考經營的勝益營造公司承攬,要周男為遠雄集團解決新北市政府行政相關問題,周男隨即針對遠雄土城開發案,要求新北市政府城鄉局科長海治平加速舉辦環評公聽會,周男並於會前協調疏通反對的議員,還喬好他們列席環評審查會時發言護航,周另以200萬元行賄反對開發案的議員林銘仁。

台北地院認定周勝考收受遠雄的不正當利益,又行賄其他民意代表,侵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的公正性與廉潔性,且犯後飾詞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因此依收受不正利益、行賄等罪判周勝考10年徒刑,他也是全案判最重的被告。

另外,趙藤雄透過親信魏春雄,交付價值10萬8675元正官庄人蔘禮盒,及花蓮遠雄悅來飯店4天3夜免費食宿(趙藤雄實付金額6萬9797元) ,行賄新北市府城鄉局科長海治平,要他協助加速推動土城開發案及護航新莊安泰段開發案的都市計畫審議,海男在檢方偵查中已坦承不諱,且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趙藤雄觸犯行賄罪,收賄的海治平判刑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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